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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护“少年的你”

2022-04-19 13:55: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莆田检察机关多举措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9日讯 一站式办案场所、“避风港”综合保护中心、检察驿站……为了积极落实2020年5月,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举措不断。除了上述举措外,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还通过结合法治教育宣传、审查案件、法治副校长制度、社会综合治理的方式,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

广泛宣传

让强制报告深入人心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两法’和强制报告的施行必将为未成年人保护注入法治动力,它将更充分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5月,莆田城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少雄在辖区南门学校举行的“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暨“法治进校园”活动上讲的话,还让当时在场的师生记忆犹新。

为了促进相关部门和个人充分掌握和正确执行这项制度,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制度的落实。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宣传。

城厢区检察院还会同区公安分局在辖区开展酒店、宾馆、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排查整治与强制报告制度宣讲,确保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早发现、早处理;并将强制报告纳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与区妇联在情况通报、案件协查、制度宣讲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2021年5月27日,莆田市检察院“莆阳未检”团队干警王宇来到位于仙游县的莆田学院附属小学,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送“法”进校园活动。

为了做好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深度履职,积极会同校方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工作配套制度。强化学校和教职工作为强制报告主体的责任,切实让教职工主动防治侵害未成年人事件,通过教育引导、事前介入、事中保护、事后跟进,解决发现问题后向谁报告、如何报告的问题,全方位构建起救助未成年人精细网络。

主动作为

让强制报告落地生效

2020年5月以来,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共倒查14件案件,逐一查清强制报告义务主体是否履行了强制报告责任,针对性侵案件,在提前介入过程中便针对落实强制报告情况向公安提出依法处理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落实强制报告主体责任。

这与莆田市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强制报告与审查案件相结合息息相关。

2021年10月,朱某某与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的徐某某等人在仙游某酒楼饮酒,趁被徐某某醉酒到房间休息之际,进入该房间,在明知被害人徐某某不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手段对其实施奸淫。仙游检察院立即提前介入,在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案件审查逮捕期间,承办人针对某酒楼未依法登记入住人员信息,并且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承办人员提出意见并要求其依法进行处理。公安机关于移送审查起诉时已一并移交对某酒楼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外,莆田检察机关还与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莆田市检察院针对公安部门在对酒店、旅馆等住宿场所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登记制度不到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强制报告制度不落实的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强化入住登记监管、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督促其整改落实。

2020年5月以来,莆田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10场次,查处196起旅馆业未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其中6起未成年人入住不按规定登记)、56起擅自经营旅馆业。同时强化对住宿行业专管民警、场所业主及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普及。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林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