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安溪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2022-04-20 10:45: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0日讯 日前,安溪法院少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并向案件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

李先生与陈女士婚后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感情逐渐淡漠。2021年9月,陈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女均由男方负责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2022年3月,陈女士认为李先生怠于履行父亲照护职责,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在充分听取双方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意见后,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对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李先生、陈女士工作时间的特殊性,为避免父母离婚后怠于履行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职责,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不履行职责的后果向当事人宣讲,并当庭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在送达告知书后,李先生在《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上签字,并表示虽然夫妻已因感情不和分开,但依然会承担起对子女的教育、抚养责任,并与陈女士一同努力,为两个孩子的成长和教育提供有利条件。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郑培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