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云庭审”涉“景德镇”注册商标侵权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2日讯 日前,福州中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与被告某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同时,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及省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代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代表和高校师生等“云观摩”庭审实况。 本案涉及“景德镇”注册商标,属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福州中院法官介绍,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由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构成要素将“地名”这一公共资源纳入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社会公众要容忍地理标志权利人合法行使商标专用权,商标权人也不能限制他人的正当使用行为,因此就在商标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了私权和公共权利的平衡。 本案被告福建省某大型超市多家分店因涉嫌销售侵权产品(茶具等瓷器)的案件共计11件。此类型案件的审理,实质上解决的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私权与地名—公共权利之间的冲突。如何确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的边界,明确裁判规则,对规范商标专用权人行使权利和社会公众合理使用地名的正当权利,使私权不随意挤占社会公共资源,警示市场主体在经营中规范自己的行为,营造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具有典型意义。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李然 黄金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