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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推进安全生产诉源治理

2022-04-22 16:19: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2日讯 “我们认为,陈某乙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并对其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案件被告人提起公诉。

此前,尤溪县检察院为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与县应急局、公安局等单位开展联合调研活动,深入辖区内多家企业的工厂车间进行走访,详细检查了企业安全设备、消防设备、防疫措施等落实情况,向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并向企业提出了防范安全风险的建议。走访过程中,检察官还以案释法提醒企业要注重日常风险管控,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这些安全问题,事关辖区群众安全,事关家庭幸福,我们需要凝聚其他部门的力量。”为了构建全县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联合县应急局、公安局等单位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针对近年来该院办理的安全生产领域案件进行深入解读,围绕“两法衔接”及监管难点等内容展开讨论,并就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互补达成共识。

“2021年以来,我们提前介入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2件,发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类检察建议1份。”尤溪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张梅娇告诉记者,尤溪县检察院为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进诉源治理,通过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事故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快捕快诉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以打击促预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等措施,全方位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全力消除企业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提升“八号检察建议”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企业、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尤溪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到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以案释法提醒企业注重日常风险管控,促进社会公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来,该院共开展送法进企业3场次,分发宣传册1000余份。

下一步,尤溪县检察院将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维度推进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努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共同体。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郑世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