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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2年4月23日公告

2022-04-25 11:12: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高杨波:

本院受理原告黄子强与被告高杨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采取各种法定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27民初79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4500元】、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3日

徐振泉、张文雄:

本院受理原告张玉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廉政监督卡、空白答辩状、送达地址确认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3日

杭州同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胡晓炜、杭州付立艾纺织品有限公司、周伟、泉州市惠利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张国谦、杭州中坤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史乾财: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州同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胡晓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373号],与被申请人杭州付立艾纺织品有限公司、周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374号],与被申请人泉州市惠利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张国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379号],与被申请人杭州中坤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史乾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380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案件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6月29日下午3: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上述4案将于2022年7月14日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4月23日

福州福家居广告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天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州福家居广告有限公司之间的广告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926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4月2日作出(2021)榕仲裁92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4月23日

遗失声明

福建霞浦宣名水产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22日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壹份,许可证编号:JY13509210056832,现声明作废。

福建霞浦宣名水产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遗失声明

福建智创天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遗失2021年12月16日开具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收票方:福州大学,发票代码:035002000104,发票号码:10136026,金额:9688元,特此声明!

福建智创天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遗失声明

陈谟金遗失“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以及“村镇个人建房申请表”,土地属境:福清市太城农场三区草埔,东至本墙外皮出0.5m距克立厝1.5m,南至本墙外皮出0.5米邻埕,西至本墙外皮出0.5米邻杂地,北至本墙外皮出0.5米邻埕,总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平方米,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谟金

2022年4月23日

遗失声明

福州阁中物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410036614,现声明作废。

福州阁中物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航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内书:宁德市航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90210007767),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航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3月31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志远大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609525699

联系人:林志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79号信通国际中心A地块3#楼16层1615办公

福建省志远大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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