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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法院发出首份赡养指导令

2022-05-11 16:44: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1日讯 耄耋之年的夫妻本应安享幸福晚年,却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泣诉亲生女儿多次殴打、辱骂、威胁夫妇两人。日前,上杭法院在审查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针对未依法履行赡养义务,侵害年老父母合法权益的“缺位”子女发出该院首份《赡养指导令》。

本案申请人为一对年迈夫妻,妻子年近八旬,丈夫更是近九旬高龄,被申请人邹某某系两人长女。老人诉称,近两年邹某某回到娘家与其夫妻二人共同居住,自2021年春节以来,邹某某多次殴打夫妻二人,打砸生活用品、丢弃老人食物衣物,威胁、辱骂老人,造成夫妻二人严重的身心损害,并遭受现实的人身危险和威胁,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上杭法院受案后,及时询问了案件当事人,并走访了居委会、社区干部。法院经审查认为,邹某某与年迈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时有发生,如果不妥善解决家庭生活矛盾,再次因家庭纠纷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的情况仍有可能发生,申请人存在面临家庭暴力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法院遂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骚扰、跟踪被申请人,让两位年迈老人有了“护身符”。

为消弭亲情之痛,唤醒为人子女孝老敬亲的职责,修复亲伦关系,上杭法院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向邹某某一并发出了《赡养指导令》,并进行了当场宣读和现场教育,要求邹某某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尊重、关心和照料年老父母,妥善解决和化解家庭生活矛盾,积极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上杭法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纵深推进,贯彻“和为贵、调为先、重调查、强修复、扶弱势”工作原则,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涉老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机制,随案发出家庭建设指导司法令状,对年老当事人及子女当事人开展亲情教育、敬老孝亲教育,引导当事人树立文明家风,建设和谐家庭。同时设立“情感修复程序”,通过庭审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促进年老当事人与家庭成员的情感修复,调适家庭关系,缓解家庭矛盾,努力在司法领域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亲传统美德和孝道文化,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袁英 刘五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