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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检察院搭建“绿色通道”为企业纾困

2022-05-12 11:43: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漳平市检察院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2日讯 “今年1月份,公司新建的一条生产线开始投产,新招聘9名员工,每年可以增加2000万元的产值。生产的新产品在农作物结果期喷洒后,不仅具有让农作物长果快、甜度高、易吸收的特点,还保证了农作物正常生长和产量的稳定提高。产品投入市场后,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目前,新疆的一家公司与我们签订了10吨的购买合同。我们对公司的前景很有信心!”清明节后的一天,阳光明媚,当漳平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漳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回访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欣慰地说。

2019年11月,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到,张某的企业主要生产功能性水溶肥料,张某被羁押期间,企业各项业务陷入停滞状态。

综合考虑案情后,漳平市检察院对张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审查,该院认为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的基础上走访了张某所在公司,听取了当地政府及公司职工的意见。2020年1月,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张某主动认罪认罚,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漳平市检察院在履行社区矫正检察职责中多次走访该公司,牵线搭桥,帮助协调相关部门,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排忧解难。“我们还积极与当地司法所沟通联系,在公司设置‘曙光安置点’,吸收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公司还聘请一名厂长,帮助我管理。下一步,要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回访中,张某对企业的发展充满信心。

为依法保障涉民企矫正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1年10月,漳平市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制定《漳平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活动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简化了涉民营企业请销假审批程序,开辟了涉企人员“绿色通道”。

漳平市检察院积极打造平台,努力打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2019年5月,该院联合市工商联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工商联之间的日常联系、联合调研、信息共享等机制,提出了11条具体服务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同时,开展“检察进企业”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听取企业法律需求,针对收集到的诉求及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民营企业易涉罪、涉诉风险,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提供定制化的检察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出台《漳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见》,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维护经济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