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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2年5月20日公告

2022-05-20 16:07: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练长富:

本院受理原告唐丹与被告练长富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不准予唐丹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21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2)闽0421民初58号民事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公 告

本院立案受理申请人朱玉明与被申请人朱玉富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已于2022年5月18日作出判决。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宣告朱玉富死亡。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叶剑辉、梁文英、叶寿椿诉被告林玉泉、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821民初72/7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叶剑辉、梁文英、叶寿椿诉被告林玉泉、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原告叶剑辉、梁文英、叶寿椿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傅裕远: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傅裕远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1089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3月29日作出(2021)榕仲裁1089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倪永松:

本院受理(2022)闽0428民初455号原告吕锡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6339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倪永松:

本院受理(2022)闽0428民初456号原告吕锡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5000元、利息73665.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官明珠、邓智学:

本院受理原告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428民初24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官明珠、邓智学应归还原告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97468.62元及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截至2022年1月13日止已欠的利息、违约金22375.52元和自2022年1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348.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肖美红: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邻里人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28民初175号民事判决书。法 院依法判决:肖美红应向原告支付物业服务费2539元、公摊费376.49元并负担 案件受理费5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 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5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福建大统铁路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志建

联系电话:18950639016

地址:邵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建大统铁路精密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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