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2年5月24日公告
减资公告 经公司股东决定,厦门柚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798051922A)法定代表人:郭芑,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减至1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不变,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695676868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长浩一里39号201室 厦门柚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宏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光敏公章一枚(内书:福建省宏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310006001;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宏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鸿丰装饰装潢部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延平区鸿丰装饰装潢部;印章编码:3507010035934;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鸿丰装饰装潢部 2022年5月24日 致歉信 本人付亮、杨钊,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在此向社会公众致以最真诚的歉意,保证以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特此致歉。 致歉人:付亮、杨钊 2022年5月24日 章智总、林源: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晟泰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闽0125民初9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刘美容: 本院受理原告梁雪香与被告刘美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闽0121民初77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庄金木: 原告何艺娟与被告庄金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14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徐争社、黄东清、恒亿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叶玉金与被告徐争社、黄东清、恒亿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闽0481民初128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原告叶玉金起诉要求徐争社支付劳务工资款及利息损失,黄东清、恒亿集团有限公司对徐争社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杨文泉: 本院受理原告庄秋瑟与被告杨文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闽0481民初277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何三会: 原告陈国强与被告何三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闽0481民初444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