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法院念好“护暖调”三字经守护“夕阳红朝阳美”
呵护花蕾 温暖银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0日讯 今年来,永春法院紧盯“一老一少”两个重点群体,加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为守护“夕阳红、朝阳美”提供法治力量。 帮扶:刚柔并济护成长 今年2月的一天,未成年人黄某甲与黄某乙分别偷偷驾驶家里的摩托车,在永春县桃城镇某处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轻微擦伤。经永春县交调委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永春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永春法院驻交警大队法官工作室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黄某甲与黄某乙的行为与其父母疏于教育管理有很大关系。承办法官当即联合交警部门与两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取得联系,针对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进行提醒教育,希望他们对子女的不良行为要及时予以关注和干预,努力帮助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避免类似案件甚至更大悲剧的发生。 自《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永春法院已向3名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监护人发出《加强家庭教育通知书》,督促相关家长应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永春法院还积极延伸帮扶教育职能,与妇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贴近:用情服务暖民心 近日,家住永春县达埔镇某村的曾某等10余名群众足不出户,就办好了立案业务。此前一天,他们刚刚向永春法院立案庭打过电话,希望得到立案法官帮助。 原来,曾某等人为同村的林某加工服装,但林某始终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经村委会调解无果后,曾某等人决定起诉林某。为此,他们致电永春法院立案庭咨询相关事宜。在电话中,立案法官了解到,该案涉及人数较多且多为老年人,不仅行动不便,对网上立案的操作也存在较大困难。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立案法官决定上门为曾某等人集中办理立案手续。 永春法院地处山区县,辖区内有许多居住在农村的空巢老人,他们在使用网上立案等现代化诉讼服务时,经常遇到不会操作的现实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永春法院启用巡回立案专用车,在车上配备平板电脑等提供立案服务所需的设备,以便能及时为确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一辆巡回立案专用车,就是一个流动的司法服务站。自该车启用以来,永春法院已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立案服务36人次,成功就地调解纠纷20余起,极大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