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守护海洋生态环境纪实
一起来守护: 部门联动凝聚合力 三都澳,位于宁德市东南部,毗邻鉴江半岛和东冲半岛,海域面积714平方公里,这里是中国大黄鱼之乡。 近年来,宁德市全面开展海上综合整治,清退违规养殖渔排。对木质、泡沫渔排升级改造后,海洋环境焕然一新,三都澳碧波万顷,海水一片湛蓝。 然而,从今年初开始,三都澳海域海漂垃圾突然多了起来。该市蕉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这些垃圾疑似从罗源海湾漂浮而来。后经查实,罗源县鉴江镇养殖户使用的养殖渔排,还是传统的泡沫浮球和木头制成,泡沫浮球和木头陈旧老化后形成了海漂垃圾。加上特殊的地理环境,这些海漂垃圾随着洋流漂到了三都澳。 “应对海洋生态环境跨区域性的特点,发挥检察一体化工作优势,做好跨区域海洋生态保护工作。”谢辉鸣介绍,罗源县检察院根据省院《关于一体化办理环三都澳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要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随后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三个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对海漂垃圾进行专项整治。 落实检察建议,鉴江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海漂垃圾清理保洁队伍,定期清理、打捞海漂垃圾。同时,建立了海漂垃圾治理长效协作机制,把海域管理好。 海洋是一个整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需要大家一起发力、一同努力。福建省检察机关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积极探索实践,健全完善一批符合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特点和规律的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福建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一体协作办案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纵向联动、横向配合,通过督办、参办、提办、领办、交办等多种方式,指导下级检察机关办理海洋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形成以省检察院为龙头、设区市检察院为主体、基层检察院为基础,指挥有力、协作顺畅、上下联动的一体履职工作新格局。 ——完善与行政部门沟通协作机制。着眼多赢双赢共赢目标,在2019年“世界海洋日”,省检察院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在涉海洋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以信息数据共享、情况通报、协作配合、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等为内容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共同突破职能部门“壁垒”,合力守护蔚蓝大海。 ——构建跨区域海洋保护协作机制。在省检察院组织指导下,平潭检察院牵头沿海六个设区市检察院共同签署《守护福建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建立跨区域案件管辖移送、办案协作会商、联合恢复整治等机制,共同为海洋强省建设构筑一道司法保护屏障。 海者,闽人之田。“全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海水质量总体良好,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85.2%”。5月31日,福建省政府发布2021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检察蓝”守护大美福建,让山更青、水更绿、海更蓝、沙更净,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正在八闽大地铺展开来。 (本报特约记者 张仁平 本报记者 雷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