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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2年6月17日公告

2022-06-17 17:45: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公告

陈鉴明(福建省宁德市诚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我局在2022年3月4日对你作出《福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安财监〔2022〕7号),内容为:对你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公告送达生效,迄今为止,你未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罚款。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通知书后十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3000元,用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收款单位:福安市财政局)到中国工商银行福安市支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福安市支行将罚没款就地缴入国库,并将缴款书复印件邮寄我局备案,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对我局催告书内容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我局安财监(2022)15号《催告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福安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7日

申报债权通知

漳州市芗城东铺头化工公司债权人: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5日作出(2022)闽06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东铺头街道办事处对被申请人漳州市芗城东铺头化工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5月26日作出(2022)闽060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漳州市芗城东铺头化工公司清算组。

漳州市芗城东铺头化工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形成的时间、原因及债权数额、性质等有关事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或未申报债权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清算组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三楼。

联系人:郭集介律师;联系电话:18050620001。

漳州市芗城东铺头化工公司清算组

2022年6月17日

认领公告

2022年5月13日13时03分许,在泉州湾祥芝角以东附近海域,一艘未涂刷船名船号蓝色钢质渔船(长44.15米,宽6.3米)被漳州海警查获,查获时,船上5人均无法提供任何相关船舶证件,随后该船移交泉州海警处理,该船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舶所有人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单位认领,逾期我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596-22039110,联系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镇琅山村小墌998号。

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二工作站

2022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福州兴华实业总公司股东福州兴华洗涤厂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992年12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注册号:15440452,因属吊销企业,不能补办,声明作废。

福州兴华洗涤厂

2022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柘荣县九九烧烤店不慎遗失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9260017855,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柘荣县九九烧烤店

2022年6月17日

朱洪海:

原告漳州市芗城区海拓五金店与被告朱洪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 民初29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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