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政和法院以“债转股”方式助推企业走出困境

2022-06-29 11:21: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9日讯 日前,政和法院通过以“债转股”的方式将8150万元债务转为股权。至此,一起涉及企业的债务得到100%化解,企业得以成功引入资金,再次投入生产。

企业从资不抵债,到起死回生,政和法院以“债转股”的方式巧妙妥善化解企业数千万债务,妥善处置不良资产,既定分止争,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提升涉民营企业及民生案件执行成功率,实现法律效果,又为企业重新注入活力,助力企业走出困境,为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实现社会效益。

商海试水沉浮难定

2009年,在政策的吸引下,政和县的何某非在父亲何某礼的支持下,怀揣着在竹木行业干一番事业的梦想,着手经营一家竹木企业。

然而,竹木生产销售并非何某非想象得那么简单,就在他憧憬美好景象时,公司却出现了危机。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很快陷入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为了维持生产,父子俩向周边亲朋好友筹措资金,但却未能缓解危机,最终公司淹没在了汹涌的商海中。

一家企业的倒闭往往容易引起连锁反应,产生一系列纠纷。一夜间,工程建设方、借款人纷纷找上门。此时,他们发现何某非早无偿还能力,无奈将该公司与何某非告上法庭。

2016年,政和法院执行局陆续收到8件涉该公司与法人何某非民间借贷系列纠纷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陷入困顿局面

“刚接手案件时,我们把它当成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办理,后来通过了解,该公司涉及纠纷多,企业已经面临资不抵债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查封该公司并冻结相关资产,对系列案件进行债务清理。经统计,该公司除了涉及8个民间借贷案件之外,还拖欠了3项工程款,共欠11名债权人本金及利息8150万元。”政和法院执行法官杨建明告诉记者。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并采取相关查控措施。经查询得知,除了生产厂房和生产设备,被执行人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企业占地面积共计100亩,由于所盖厂房尚未经过相关部门验收,涉及该公司债权人关系复杂,且因债务长期无法追偿,债权人们便将该企业部分厂房租赁给不同类型的企业用于生产,将部分土地租赁给多家餐饮大排档,强制清场工作存在较大阻碍。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还了解到被执行人何某非的父亲何某礼不幸身患肝癌,何某礼名下的另一家企业也同样面临困境,涉及多件执行案件,加之巨额外债,一家人生活早已陷入困境。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拿不回工程款和借款本息的心急如焚,另一边是被执行人的困窘,执行法官认为,如果依法依规采取司法拍卖手段,虽然简单有效,但由于企业规模大、价值总量高,可能导致拍卖流拍,从而不能充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不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