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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能动履职:检察发力 生态永定

2022-08-29 16:46: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坚持社会化治理

凝聚环境治理合力

“诉讼不是目的,实现生态修复才是我们进行法律监督追求的效果。近年来,我们通过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相关单位开展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排废治污等形式多样的生态修复工作,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作为依法从轻从宽处理的依据,实现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生态修复的多赢共赢效果。”江金峰如是说。

数据为生态检察工作作了充分的“注脚”。近年来,该院共计督促支付生态修复资金150余万元,补植复绿1300余亩。坚持以办小案推动大民生,该院在办理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中,先后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有效防止二次污染,促成有关部门与涉案单位达成赔偿1500余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与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协同治理、联手防控督促涉案企业清运危险废物及底层表土1.2万余吨。

该院还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根本保证,主动汇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工作打算,争取理解与帮助。2017年以来,该院先后向区委报告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次,向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2次,向区政府通报涉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4次,认真落实反馈意见,结合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积极能动履职,确保所办理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及生态效果有机统一。

为强化生态环境检察办案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该院先后就27件涉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赖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