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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多妩媚 白浪声滔滔

2022-09-15 11:21: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山海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绿色发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5日讯 盛夏时节的罗源,碧蓝的天空中飘着几缕轻烟似的云,游客望着远处连绵的山舒展眉头;海水如同被阳光晒晕了一般,懒洋洋地拂过游客的脚丫,海风吹散燥热,白色的水鸟轻快地划过水面,引起大朋友和小朋友的欢呼。这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是近年来罗源县以生态为底色绘就的绿色发展画卷。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县域中心工作,聚焦罗源山海生态环境保护,立足罗源地理位置特点,实行“精准化打击+立体化监督+多元化修复”并举战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守护罗源绿水青山,保障绿色发展。

“检察蓝”绘就山海“群青”

海水无风时,波涛安悠悠。罗源县人民检察院秉承着“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的理念,深入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加大海洋环境监督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海洋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罗源县鉴江镇的一处小渔村毗邻深水良港三都澳,是罗源县小有名气的度假胜地。但随着附近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渔民生产生活产生的漂浮泡沫、废弃渔排漂浮体、残损养殖网箱等海上垃圾逐渐增多而略显黯淡。“漂浮垃圾碎片化并聚集,不但威胁到海域水质,影响鱼类、海鸟等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还对沿海旅游业造成消极影响。”罗源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2021年8月,由福建省检察院牵头指挥,福州市检察院、罗源县检察院会同宁德市检察院、蕉城区检察院开展跨区域联动,共同前往涉案海域调查核实,利用无人机等设备勘验取证,拍摄污染海域海上养殖渔排、确定海漂垃圾所属行政区域,并走访当地群众深入了解情况。在调取、固定相关证据后,罗源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3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除辖区海域内海上漂浮垃圾,同时加大对辖区海洋环境的日常巡查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协同组织人员开展海漂垃圾清运工作,对涉案海域沿岸及养殖区附近的海漂垃圾进行清理;各沿海乡镇举一反三,随即也安排人员加强岸线日常巡查,发现海漂垃圾及时清理,并形成台账备查,共同做好海岸保洁工作。目前已清理涉案海域海漂垃圾15吨。

今年8月,罗源县检察院再次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海漂垃圾案”的长期整治效果进行阶段性再评估,操作无人机对原海漂垃圾聚集海域录像、拍照,并与整改前该海域照片详细比对,以作为整改效果评估依据,同时前往重点海域实地查看。如今,涉案海域漂浮垃圾已基本清除,重现海之蓝倒映天之蓝、飞鸥与山海盟誓的美景。

洗净“铅华”还原乡村本色

在以法律监督践行海洋保护的同时,罗源县检察院针对非法建设生产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精准发力,以惩治犯罪助推“绿色治理”。

“石材厂半夜总是飘出一阵阵刺鼻臭味,我们生活在附近,真是不堪其扰,希望检察院能管管……”2020年4月,一封举报信放在了罗源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森的桌上。这封举报信牵出了一起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的重大污染案件。

信中反映有人深夜在西兰乡一关闭的石材厂经营,经常深夜散发刺鼻气味,疑似存在非法行为。这一线索引起了陈森的高度重视,他随即派出精锐干警前去调查。

通过前期走访摸排,检察干警锁定该石材厂。现场景象触目惊心,废旧铅酸蓄电池堆积如山,废铅板、废铅膏随意丢弃,铅酸溶液肆意流淌,气味刺鼻。经过调查,该厂未取得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检察干警当即固定证据,并对相关职能部门发出2份检察建议,要求对该厂进行查处,同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罗源县生态环境局和罗源县公安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现场查获危险废弃物总重量达338.19458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最终确定6名涉案人员,并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黄某某等6人出资400余万元,合伙插接废旧铅酸电池熔炼铅锭。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黄某某等人租下肖某某位于罗源县西兰乡的一个废弃石材厂,从事非法活动。

经罗源县检察院起诉,罗源县法院以环境污染罪,分别判处黄某某、郑某甲等6人有期徒刑1年至3年9个月不等,并处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

罗源县检察院为民办案不止步,严厉打击利用关闭矿山、废弃厂房组织非法建设生产行为,向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对全县关闭矿山、废弃厂房进行集中排查,督促移送犯罪线索,有效震慑犯罪,消除关闭矿山、废弃厂房领域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