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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司法之笔 绘民族团结同心圆

2022-09-27 09:57: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罗源县法院畲乡巡回法庭立足民族融合构建“无讼畲乡”治理模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罗源县有31个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22680人,其中畲族人口22191人,占全县总人口8.2%,占全市畲族人口的43.03%,是历史上畲族迁徙的重要中转站,也是全国畲族文化主要发祥地。

近年来,罗源县人民法院在2009年成立福建省首个专门面向畲族聚居区的巡回法庭基础上,持续打响罗源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品牌效应,审判主业、诉源治理、司法服务三轨并行,精准护航畲乡“无讼治理”,全力服务保障民族乡村振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涉畲审判”司法品牌,有力促进民族大团结大进步,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便民”为立足点

延伸巡回审判的服务职能

2020年8月,飞竹镇塔里村畲民雷某方与邻居雷某惠因旧房改造起了纠纷。

雷某方认为雷某惠私自在两家房屋中间的水沟上建走廊,并在上面堆放物品,侵犯了相邻权;雷某惠则认为自家的走廊建在公共水沟上,未影响水流,并无过错。

孰是孰非?飞竹法庭的法官捧着国徽,背着电脑和文书,在村口摆起了简易法庭,不少村民也前来听审。

经审理,法官认为原告雷某方主张被告雷某惠所建走廊侵犯了相邻权并无依据,而被告雷某惠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搬除堆放在所建走廊上的砖块、木板等。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接受判决结果。前来听审的畲民也表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巡回法庭“接地气”,便民利民“有温度”。这样的场景,在罗源畲乡并不少见。

群众的纠纷发生在哪里,巡回法庭就开到哪;巡回法庭开到哪,法律维权就宣传到哪近年来,罗源法院搭建“一庭五点”巡回审判架构,以法庭为中心,在霍口乡福湖村、飞竹乡塔里洋村、松山镇八井村等五个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集中管辖所有涉畲案件,点面结合织密审判网络。 

该院还选取利于引领社会风尚、普及新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采用“边说边聊,边聊边调,边调边开庭”的办案方式,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办案、就地开庭,让民族群众不出村就能将烦心事断个明白。今年来,在巡回办案点共立案36件,审理189件。

断案之外,该院还延伸职能,于2020年制定出台了《罗源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从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纠纷、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方面,完善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同时系统疏理畲乡商事纠纷案件类型、数量,分块指派法官定期联络、提供司法服务,实现与村镇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直线对接”。今年来,该院为辖区乡镇25家经营主体,针对63个问题提供“点对点”服务。

以“无讼”为发力点

探索诉源治理的畲乡版本

肖某与兰某均为飞竹镇村民,两人系邻里关系。2020年8月初,肖某因个人在山上修便道所需,擅自砍划兰某林地内的十余棵林木。兰某发现后迅速前往制止,并要求肖某赔偿。然而兰某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甚至引起械斗。

飞竹镇综治中心网格员收到纠纷信息后,主动介入调解,并联合飞竹镇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调解力量,实地查看现场,并对肖某、兰某释法说理。最终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兰某谅解了肖某擅自砍划林木的行为,肖某愿意赔偿兰某经济损失1500元,双方在多部门的见证下握手言和,案件事了人和。

这是罗源法院创新“四级问诊”化讼调解的一个典型案例。据了解,该院针对村居、乡镇、诉前、审执四个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关联性的矛盾纠纷化解阶段,创新提出“四级问诊化讼法”,构建“乡村调解组织初调解、法官指导+乡镇调解组织联动调解、诉前委托委派调解、审执调解”四层级解纷体系,辅之以“病历单式”过往调解记录表,将四个阶段调解串联,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罗源法院畲乡巡回法庭员额法官黄宗斌告诉记者,今年来,畲乡巡回法庭共受理涉畲案件173件,同比下降26.38%,调撤率达52.1%,同比提升8.23%,万人成讼率78.64,同比下降26.38%,诉源治理初显成效。

不仅如此,罗源法院还以“金乡里、银厝边”为理念,在法庭及乡镇综治中心设立“金乡里圆桌调解室”,立足巡回法庭辖区内乡土熟人社会关系网密集特征,发挥乡贤、族老调解员实践经验丰富、就地调解的优势,让群众把纠纷化解在家门口。2009年以来,调撤965件,调撤率达4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