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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擦亮“检察蓝” 守护“那片海”

2022-10-24 10:09: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4日讯 三都澳位处宁德市蕉城区,是世界级天然深水良港,素有“海上天湖”之美誉。诗人郭沫若曾形容三都澳“三都良港举世无,水深港阔似天湖”,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更是将“开发三都澳”列举为闽东人民“三大梦想”之一。

近年来,蕉城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全市海洋检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培育“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让“守护海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蕉城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参加海洋增殖放流活动

围绕中心大局

强化使命担当

2018年,宁德市全面开展海上综合整治,清退违规养殖渔排,对木质、泡沫渔排进行升级改造,逐渐采用新型塑胶养殖渔排,大大改善三都澳海域生态环境。但2020年,蕉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办案组对三都澳海面实地回访时发现,海面上的海漂垃圾出现部分增加反弹的情况。

“守护海洋生态环境,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蕉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紧紧围绕市委、区委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部署,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宁德市、蕉城区两级检察长先后亲赴一线海域现场巡查调研、督导协调,形成三都澳海域生态环境调研报告,为“清海行动”提供决策参考,助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相关办案组荣立宁德市海上养殖综合治理三等功,获得市、区级嘉奖。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蕉城区检察院以办理最高检交办的‘三都澳海漂垃圾’督办件为契机,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市、区两级联动监督。”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通过组建专门办案组、深入调查核实、集体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等形式,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针对三都澳多个海岛存在大量垃圾污染周边海域环境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开展清理海岛垃圾专项行动,并建立常态化海岛垃圾清运机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该院办理的海漂垃圾公益诉讼案件,获评“2020年度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办案团队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称号。

创新能动司法

提升监督实效

近年来,蕉城区检察院积极稳妥开展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创新探索“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海洋渔业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模式,坚持惩治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体推进,织密检察监督网,深入开展伏季休渔期专项监督活动。

2020年6月10日,被告林某某在禁渔期间违反水产资源管理法规,驾驶自有木质船舶至蕉城区漳湾海域使用发电机及抄网进行电鱼捕捞活动。同日,宁德海警局蕉城工作站执法人员在海面巡逻过程中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林某某,同时从林某某船舶上查获其非法捕捞的渔获共计5.9613千克,并扣押木质船舶1艘、发电机1台及抄网1根。

蕉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实践劳役代偿公益服务方式,推动受损生态资源有效恢复,救济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判决确认。这是该院的创新尝试,在宁德市尚属首次。

此外,蕉城区检察院在依法起诉盗采海砂犯罪基础上,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手段,督促修复海岸生态环境,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