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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法院践行初心续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2022-10-28 14:06: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创新“零强制执行”工作 推进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2021年,福安法院审结一起某机关与两个公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判令该机关赔偿俩原告损失64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该机关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俩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上述申请强制执行材料后,福安法院立即启动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该案执前督促工作,并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向该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详细释明了拒不履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在法院的督促下,今年4月,俩原告均全额领取了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款,顺利挽回经济损失。这是宁德法院创新推动涉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

宁德中院召开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研讨会

宁德中院执行局局长林雪义介绍,党政机关作为特殊主体,如果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仅损伤司法公信力,更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特别是在各地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当下,一些党政机关不自觉主动地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让营商环境失色、政府形象“失分”。

为了从根源上推动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推进党政机关在法治化轨道上更好地依法行政,2021年,宁德中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率先在全国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党政机关自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2年5月,宁德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全国首个规范性文件——《宁德市关于构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构建“1+6”工作机制,即通过开展常态化“清零”行动,建立健全案情报告、建立自动履行、建立经费保障、健全考评惩戒、建立行为审查、建立全程督促等6项机制,有效提升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自觉性。

避免制度设计成为“纸老虎”,就必须长出“钢牙锯齿”。宁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要求党政机关带头执行法院裁判,并把涉党政机关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数纳入综治平安、文明、营商环境等考核指标,创造性地将“后端评价”变为“前端考核”。对于少数党政机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宁德法院视情坚决采取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失职失责追偿追责、集中约谈、线索移送、平安建设考评扣分等措施,对相关党政机关形成强烈震慑。

“与此同时,我们针对法院内部存在立审执衔接不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构建‘立审执’全流程督促履行‘5+7’工作机制,通过明晰法院立案提示、判前沟通、判后预警、执前督促、执后惩戒等五大工作流程,配套实行合理确定履行期间、依据可执行性、履行记录、审级衔接、要案专报、联合惩戒、考评奖惩等七项举措,形成规范有序的法院内部审判执行部门衔接机制。”宁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斌介绍。

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宁德经验弥足珍贵。2022年以来,宁德辖区以党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无一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并率先在全省实现此类案件“清零”目标。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分别召开全国、全省法院会议推广“宁德经验”,探索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零强制执行”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