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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法院“共享法庭”实现“家门口”司法服务

2022-11-01 10:28: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日讯 今年7月24日,松溪法院首个“共享法庭”——“郑墩e站”在郑墩镇综治中心揭牌成立。这是该院落实省委“三提三效”行动及南平法院高质量跃升发展(“2345”)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共享法庭”松溪e模式的重要举措之一。

法庭何以“共享”?它的出现又为群众带来哪些便利?

“共享”一词是现代社会提出的一个概念。将司法服务进行“共享”,让老百姓一起享用,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松溪法院依托“共享法庭”,锚定司法为民的目标,巧用“加减乘除”法则延伸“智慧司法”触角,更好地发挥定分止争的前哨作用和防线作用,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服务群众“加保障”

“没想到如今在家门口就能立案和开庭,这个‘共享法庭’真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对于“共享法庭”的设立,群众称赞有加。

松溪法院“共享法庭”为辖区群众提供网上立案服务,实现了立案“一次不用跑”。

据了解,“共享法庭”通过连线法官为群众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指导,并充分发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委托其协助法院开展委托送达、督促就地履行等工作。

“在党委及上级法院的重点决策部署及系统推动支持下设立的‘共享法庭’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共享法庭”发挥了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的‘综治单元’作用,形成村(居)民自治、社会调解、司法服务良性互动,陆续成立的“金融e站”“道交e站”等专职类“共享法庭”,实现了一站式诉讼服务,护航各领域、行业依法有序运行。 

诉讼服务“减成本”

“这里有公安出具的损失证明,其他村民都有赔,为什么我没有。”8月初,周某明因同村周某治的羊吃了其稻谷不予赔偿,气急败坏的他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起诉要求周某治赔偿稻谷损失。

该案金额虽小,但双方矛盾由来已久,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缓和双方矛盾,实现就地化解纠纷,立案庭法官及时与当事人所在地村主任联系,充分发挥村干部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优势,委托其调解。

连线中,法官利用共享法庭,采用一线一屏的方式指导村主任对双方进行调解。“我接受这个方案,同意赔偿原告稻谷损失款200元。”经法院与村主任、当事人之间多次线上线下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并对法院送到“家门口”的司法服务予以充分肯定,表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减轻了诉累。

“‘共享法庭’由法院指派一名员额法官担任联系法官,并配备一名庭务管理员。通过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协助办理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事务,让‘只跑一地,只进一门’的愿景成为现实。”该院立案庭法官介绍说。

据了解,“共享法庭”利用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智慧法院系统,结合“诉讼服务站”“诉非联动中心”功能,让群众在“家门口”实现跨域、便捷、规范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