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2年11月1日公告
认领公告 2022年10月20日16时55分许,福州海警局罗源工作站巡逻至可门口下宫附近海域(北纬26度23.539分,东经119度47.170分)查获一艘未涂刷船名船号的双机大马力快艇(船舶外观灰色,长约11.8米,宽约2.65米,船尾装载约600匹雅马哈发动机2台),查获时船上无人员,未发现任何相关船舶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船舶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置。 联系电话:1780595715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迹头村113号(福州海警局罗源工作站) 福州海警局罗源工作站 2022年11月1日 朱兴舟、黄连荣、王高萍、林毅萱、罗秀梅、吴清辉: 本院受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原审原告林毅萱与原审被告朱兴舟、黄连荣、王高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27民再9号;原审原告黄诗川与原审被告吴清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27民再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日 杨崇斌、张小英: 原告付祥清与被告杨崇斌、张小英、罗永明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27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杨崇斌、张小英共同享有三明市沙县区新城东路2幢附1号101室房屋(沙房权证字第20052712号、共有权证号20050469号)50%的产权份额。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吴福祥餐饮店遗失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编号:JY23505830252499,现声明作废。 南安市水头吴福祥餐饮店 2022年11月1日 减资公告 经股东会决议,福建省梁禹工程有限公司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街道沿河路28-1号宏祥华都安3栋D209室 联系电话:13806982155 联系人:廖群生 福建省梁禹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10月28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海丝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贰亿元人民币减少为壹仟捌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306967777 联系人:李建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鹏祥开发区 福建省海丝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莲峰日日鲜海鲜城不慎遗失连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8250014304,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连城县莲峰日日鲜海鲜城 2022年11月1日 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先录与被告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转换程序通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通知、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一号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