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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检察院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2022-11-17 15:25: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小案”里办出“大民生”

——上杭县检察院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7日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近年来,上杭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抓住纠纷源头要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司法公信力;践行“用心要真、用情要深、用力要实、用法要全”的检察担当,以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为支点,创新办案模式,积极钝化矛盾,构建多部门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善于运用公开听证、典型案例宣传等手段,充分化解矛盾纠纷,以“如我在诉”的境界推进能动履职,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目前,该院共联合上杭县公安局、工商联、人社等单位创建联合机制8份。2020年以来,该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共计166件,其中刑事和解不起诉20件、公开听证42件,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40人次、政协委员44人次、人民监督员45人次。

用心要真——

强化部门联动 优化调处机制

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检察能动履职的出发点在于“用心要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随着当前人民群众对矛盾争议及纠纷化解要求日益增高,建立多样性、广泛性的纠纷解决制度迫在眉睫。

2021年,该院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左转弯时不慎与驾驶摩托车的被害人曾某相撞,造成曾某当场死亡。该案嫌疑人李某对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其负主要责任的意见极大,在向龙岩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结果维持原认定情况后仍有意见,又向省交警总队申诉。

案件被上杭县检察院受理之后,该院秉承“用心要真”办案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我们积极组织公安机关、村委、司法局等多方联动化解纠纷,一方面对嫌疑人李某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另一方面联系李某、被害人所在地派出所、村委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迅速搭建信任桥梁,通过告知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的途径、方式及和解后案件可能的处理结果,积极引导李某与被害人家属沟通交流、加深理解、促进和解。”承办检察官张定裕表示,最终李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同时,该院在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况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解决当事人双方实际困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面对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上杭县检察院创新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争取政府、政法各部门支持,优化争议联合化解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合化解等方式,实现各部门联动、高效衔接。同时,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借助村委等基层组织熟悉掌握当事人的家庭状况、生活经历、性格特点等优势,加强组织协调,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用情要深——

注重关口前移 助推矛盾化解

群众损失最小化,追赃挽损最大化。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案理念,用心用情将人民利益贯穿办案始终,做好“小案不小办”“不就案办案”,主动将追赃挽损作为重点工作,助推矛盾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1年8月,郭某假借其之前就职的公司需要购买烟酒名义,从被害人处骗取16280元烟酒,并变卖用于个人挥霍。承办检察官袁晓帆全面细致审查案件后,了解到被害人系单亲母亲,独自带着孩子经营一家烟酒店,日子并不宽裕,且被害人与郭某姐姐系初中同学,因退赔无果导致双方矛盾加深。

“本案办理的首要任务在于追赃挽损。我们在充分考虑郭某现有经济状况无力退赔的情况下,不贸然组织双方见面,而是以郭某姐姐为突破口,一次次电话沟通、一场场释法说理,阐明利害,从情理、法度等方面进行劝说和斡旋,助推矛盾化解。”袁晓帆点出了“小案不小办”的特殊性,最终郭某在其姐姐的帮助下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真心谅解,双方关系也得以修复。

该院高度重视以“用情要深”的理念来推进诉源治理,发挥控告申诉部门释法说理、帮扶救助、化解矛盾的作用,努力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探索建立首访即终访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将矛盾化解在首办阶段;安排员额检察官走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共同接待来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