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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一方碧水 共享“水美城市”

2022-11-23 10:31: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守护一方碧水 共享“水美城市”

——南平市检察院全力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司法保护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3日讯 金秋时节,闽江碧波荡漾、鱼翔浅底,顺着江水流淌的方向望去,一幅水美新画卷正徐徐展开。

2020年以来,南平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闽江源头区位特点,结合地方党委大力建设“水美城市”的部署要求,不断探索和实践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的司法手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筑牢闽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用一江碧水书写新时代检察答卷。

强化打击治理

筑牢闽江生态保护屏障

千里闽江,川流不息。位于闽江上游的松溪河流域是建瓯市最大河流建溪的支流之一,有着广阔的流域和良好水质生态,这里的鱼类资源十分丰富。

“我们在走访调研中发现,经常有群众驾驶‘三无’船舶并使用违法电鱼工具在松溪河流域内非法电鱼,这种行为会导致渔业资源及河道生态存在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存在受损的风险。”建瓯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去年12月,建瓯市检察院针对“三无船舶”水域安全隐患问题,部署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清理行动,先后4次主持召开圆桌会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商整治方案,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拆除“三无”船舶60余艘,销毁鱼网鱼具100余组。

船只往来穿梭,水面波光粼粼,两岸绿树成荫。如今,整治后的松溪河流域呈现出一片人水和谐美好画面。为了能长久留住这般良辰美景,南平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溯源治理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构建闽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大格局。

守一方水域,护一方碧水。南平市检察机关通过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各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力度,并建立多元生态修复模式,对缴纳生态修复金和主动进行生态修复的被告人视情提出酌定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同时,还探索将生态修复金的使用拓展到闽江流域水源恢复领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累计投放鱼苗153.4余万尾,促进修复渔业生态环境。

汇聚保护合力

共创闽江流域管护新局面

“让我们一起携手,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闽江,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闽江……”玉女峰下、九曲溪畔,闽江流域携手共护母亲河启动仪式令人振奋人心。

去年5月13日,在福建省检察院的精心组织指导下,南平市检察院倡议并会同福州、泉州、三明、龙岩、宁德等地检察院签署《闽江流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发布的《武夷山宣言》则号召各协作检察院共同发力、互相借力、同向用力,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努力把闽江建设成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幸福河。

“南平市检察机关构建‘跨省+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通过组成‘联盟’共同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守护闽江母亲河贡献一份力量。”南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跨区域的协作,检察机关与当地河长办的密切配合也至关重要。

当河长遇上检察长,碧水清波迎来“检察蓝”,又会产生怎样的“化学反应”?2021年以来,河长制办公室向检察机关移送生态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制发涉河涉水诉前检察建议72件,督促清理河道“四乱”问题95处。共同为水流域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执法监督问题,啃下了不少“硬骨头”,解决了不少“老大难”。

此外,南平市检察机关还将检察建议、生态修复等履行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并通过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情况及公益诉讼等案件线索,拓宽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