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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3-06-19 10:15: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复议为民践宗旨 公正高效促发展

——我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迈上新台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9日讯 “多亏了行政复议,我们才能顺利拿到征收补偿款!”近日,陈老伯手持三面写有“勤勉尽职 复议为民”“司法为民办实事 行政复议解民忧”“排忧解难化纠纷 真诚为民暖人心”的锦旗,来到省司法厅,向厅领导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

陈老伯因对征地拆迁事宜不服,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原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结果办案人员通过认真审理,实地调查,多方协调,最终让争议双方达成和解,为陈老伯争取到了补偿款。

“这起案件的妥善解决,有效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体现了行政复议机构‘复议为民’的宗旨意识,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介绍。

这起案件是我省行政复议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省行政复议工作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为“民告官”行政复议案件打开了“方便之门”,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22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605件,超过七成行政纠纷通过复议渠道实现“案结事了”,多起案件的办理工作受到群众的高度称赞,得到省领导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体制改革让行政复议“转型升级”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渠道,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过去,行政复议常受资源分散、案多人少等问题的掣肘,难以成为老百姓化解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

2021年10月1日,对我省行政复议工作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福建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从这一天起,全省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职责更加清晰明确,一道化解行政争议的“方便之门”向人民群众打开。

截至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所辖各县(市、区)均已印发本地改革实施方案,9个设区市和79个县(市、区)完成内设机构设置或编制调整,共增加行政复议内设机构79个,增加或调整编制218个。

方案的出台和队伍的壮大只是“长征”的第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才是行政复议工作的生命线。

改革以来,省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持续强化制度供给,共制定出台50余项制度,省司法厅先后出台《关于办理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及举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印发土地征收、政府信息公开、履行法定职责三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制定《福建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多举措推动全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2022年1月,成立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第一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引入专家智库,为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截至今年5月,全省共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或专家库57个,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省司法厅每年通过举办分级分类业务培训,开展全省行政复议案卷交叉评查,评选汇编优秀行政复议文书,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和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等“组合拳”,全面提升行政复议队伍能力水平和办案质效。

监督纠错为规范执法“校准靶向”

行政复议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是规范源头执法的“助推器”,能够透过穿透式监督助力依法行政。

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持续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重点纠正利益驱动乱作为、怕担责任不作为等问题,以个案办理强化规范指引,通过个案监督倒逼行政机关改进优化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恪守行政复议“全面审查”原则,强调在保证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强化对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从实质上保障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制发意见书、建议书提出整改落实的意见建议,做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2022年3月,申请人某公司因无证对外提供担保,被处以行政处罚。经办人员考虑到申请人疫情期间经营比较困难,事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退赔,认为符合从轻或减轻的条件。多方沟通后,被申请人同意依法减轻处罚,企业经营得以维持。申请人给省司法厅寄来了感谢信,并多次通过电话方式表示谢意。本案的办理在保证监管机关依法监管的前提下很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在“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方面的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2年12月,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市场监管领域部分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和裁判尺度问题,省司法厅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对“三小”食品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主体问题、可以酌情从轻行政处罚的情形、裁量幅度问题及其他后续工作共同商讨,形成了会议纪要,对规范该领域执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省司法厅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2022年,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3.73%,连续三年实现了正增长,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省司法厅与省高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以庭代训机制,制度建立以来,全省各地共开展“五位一体”以庭代训320余次,3000余人次旁听庭审,在推动负责人出庭、提升应诉工作水平、优化执法行为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全省确认违法、撤销、变更和责令履行的案件共691件,纠错率达13.09%;全省复议机关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11.54%,明显低于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复议监督纠错成效显著。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50余份,推动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更加合理,更具“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