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2024-03-18 15:32: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刑事检察+公益诉讼”

剑指“减肥神药”

近日,由涵江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肖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全部诉讼请求获人民法院判决支持,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承担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30340元,并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肖某某自2023年1月起,明知“天使金”胶囊等减肥药含有毒有害成分,仍从他处购进并加价销售给王某某等人,已销售金额为3034元。经鉴定,涉案减肥药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不能以损害健康为代价。肖某某的犯罪行为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产生损害风险,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效震慑了食品安全犯罪,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食品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扎实办理案件、聚焦民生,提升食品药品领域检察工作质效,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林姿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