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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露玫:主动担当守好国家“钱袋子”

2024-04-18 09:36: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事不避难,尽己所能”

洗钱犯罪不但严重破坏国家经济金融秩序,而且也影响国家、个人海外投资、跨境交易等经济金融活动。为严惩洗钱违法犯罪,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1个部门于2022年初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阮露玫所在的第四检察部办理的案件集中在经济犯罪领域,打击治理洗钱犯罪的工作任务自然也相伴而生。

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阮露玫向部门负责人主动请缨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以前极少有洗钱犯罪案件,洗钱犯罪案件与其上游案件明显不成比例,检察机关有很大的履职空间。”阮露玫介绍,“该项工作对我来说是个全新的课题,我只管事不避难,尽己所能。”

接过反洗钱工作任务之初,她在办理一起特大走私成品油案件中,就凭借职业敏感,发现了一条洗钱犯罪线索,经甄别判断后将该线索移送侦查机关并通过提前介入手段引导侦查,最终使该洗钱犯罪成功追诉并获判,该案系福建首个走私领域洗钱犯罪案件。

针对洗钱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难题,阮露玫与部门同事共同研究解决“自洗钱”行为如何认定、洗钱罪与走私罪共同犯罪如何区分界定、情节严重标准及量刑如何确定等难题,有效提升了洗钱案件办案能力和打击效果。

阮露玫没有止步于个案办理,而是总结类案规律,不断探索创新,先后起草了《关于加强惩治洗钱犯罪的十点工作意见》等多份文件,推动开展洗钱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等工作。对近三年已经审结的上游犯罪案件展开地毯式排查,并全省首创了“三体现三监督”洗钱罪办案机制,即要求在办理洗钱上游犯罪案件中做到讯问笔录、审查报告、量刑建议均体现对洗钱证据审查的相关内容,通过提前介入、考核评查、办案系统监督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从严追查追捕追诉洗钱犯罪。

在“三体现三监督”机制为基础的一系列“组合拳”作用下,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反洗钱核心办案数据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先后起诉了全省首例单位洗钱案、涉操纵证券市场洗钱案等重大典型案件,11件案件被收录为全省反洗钱典型案例。福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连续三年争创了全省反洗钱有功集体,并于2023年荣获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的荣誉。

(本报记者 庄然 本报特约记者 罗金光 通讯员 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