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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内外兼修” 交叉执行化解“积案”“难案”

2024-05-31 11:19: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1日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着力化解“积案”“难案”,今年以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交叉执行工作专班,由院领导亲自部署、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交叉执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据统计,今年以来,同安法院共受理外部交叉执行案件11件、内部交叉执行案件108件、事项交叉执行案件221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53人次、实际送拘16人。

申请执行人为法官送上锦旗

内部交叉

化解积案难题

近日,同安法院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内部集中交叉执行行动,优先筛选终本库案件中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激活内部交叉执行效能。

在一起涉民生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因未能受偿,多次到法院希望加大执行力度。为破解该案执行僵局,同安法院启动内部交叉执行,转变办案思路,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在该案中,老郑受雇于叶某乙,在叶某甲自建房屋从事吊砖工作。劳务过程中,老郑从房顶摔下受伤,并住院治疗,出院后在家中死亡。后老郑的法定继承人郑某某等人向同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叶某甲、叶某乙连带赔偿因老郑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经判决确定叶某甲、叶某乙应连带赔偿郑某某等人因老郑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23万余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同安法院依法对叶某甲、叶某乙的财产进行调查、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以终结此次执行方式结案。

今年3月,为破解僵局,同安法院实行内部交叉执行。变更承办人后,承办法官先后多次组织郑某某与叶某甲、叶某乙到法院开展执行调解工作。经过一轮又一轮地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逐渐缩小差距,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叶某甲、叶某乙明确表示,因经济条件所限无法再次提高赔偿金额,调解暂时陷入停滞。

今年4月,在全市法院“护航2024”专项执行行动中,同安法院拘传叶某甲、叶某乙,跟随叶某乙到案的还有其两个已经工作的女儿。

承办法官一边向两名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一边做叶某乙两个女儿的思想工作,希望她们站在受害者家属的角度为父亲分担部分赔偿压力。

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且迫于执行威慑,叶某甲、叶某乙及其女儿积极筹集款项,当场履行19万元。至此,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异地协同

破除执行僵局

5月14日,同安法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协同异地法院拘留一名被执行人。

今年3月,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同安法院,表示被执行人周某在辰溪当地有多起案件未履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周某长期在同安区打工,辰溪县法院拟对周某采取拘留措施,需要同安法院予以协同配合。

因该案涉及跨省拘留,为提高工作效率,让辰溪县法院的法官“少跑路”“一站办”,同安法院发挥地域、资源优势,协同辰溪县法院开展执行行动,第一时间与厦门市第一拘留所联系,了解跨省拘留所需准备的审批材料及注意事项,将相关材料模板线上发送给辰溪县法院法官,并在相关材料准备完毕后,帮助把关材料细节,确保无差错、不遗漏。

5月13日上午,辰溪县法院法官带着准备好的材料至拘留所主管部门审批后,于中午12时至同安法院。同安法院执行局局长与辰溪县法院的法官就周某的生活作息规律、可能出现的地点、抓捕时的注意事项等诸多问题逐一探讨,制定出合理的行动方案。

5月14日上午9时许,周某在某小区快递站露面。确认其身份后,同安法院法警与辰溪县法院法官上前将其控制。

在送拘路上,两家法院的干警对周某做释法明理工作,并查看其微信、支付宝的消费情况,但周某仍执迷不悟。在劝说无果后,周某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此次跨省拘留行动从审批到送拘仅用48小时,其背后是20通电话、120条微信、一次现场沟通、一天现场行动的努力成果,体现了两家法院跨区域紧密配合以及执行干警高度的责任感。同时,两家法院建立厦门与湖南怀化协同互助群,进一步打通异地执行的障碍。

(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同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