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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消防专项行动

2024-06-03 15:26: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安全 “加码”  让平安 “升温”

——我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消防专项行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日讯 电动自行车是人们短距离出行的常见交通工具。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约有12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且每年约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存放、超速等各种隐患,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公共安全问题。

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进行电动自行车火灾燃烧实验、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拦系统和智能电池充换电柜、抽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产品……今年5月以来,省消防救援总队在省政府领导下密集行动,聚焦近期电动自行车领域火灾事故,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消防专项行动,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 多元共治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消防专项行动涉及电动自行车制造、销售、使用、维修改装等流程环节,靠一方之力难以实现,需要多元共治、久久为功。

平潭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员排查电动自行车进门入户情况

针对我省实际情况以及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带来消防安全隐患,早在2023年《福建省消防条例》修订出台时,就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管理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各方职责,明令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当在单位、住宅区的指定区域规范停放,对违法行为要求及时整改并处以相应罚款。

今年4月底,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第一次成员单位会商会。省应急管理厅、工信厅、公安厅、住建厅等13个省直部门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就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整治措施展开交流。

夜查行动 直击问题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安排,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同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单位,自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

重点排查5类违法违规行为:电动自行车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违规停放充电;将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存在电动自行车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的违规行为;在自建房、“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

5月23日,在第一次夜查行动中,全省共成立检查组1448个、出动检查人员5544人次,累计检查小区、自建房、沿街店面等9600多处,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10420辆。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充电行为,立案处罚单位18家、个人24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