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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治理看三湘”采访团走进湖南宁乡法院

2019-05-28 09:26: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治护航民企发展生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8日讯 5月27日下午,2019全国省级法制(治)社长(总编辑)年会“创新治理看三湘”活动采访团走进采访第二站——湖南宁乡法院,探究该院法治护航民企的精彩故事。
 
今年4月30日,三一集团的工作人员将两面锦旗送到了宁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欣与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舟舟手中,并连声道谢:“感谢宁乡法院的执行干警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四处奔走。感谢法院,我们企业才能在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中安心生产、经营。”
 
三一集团是湖南省重点民营企业,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产销两旺。但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时常发生买受人不诚信、拒不付款的情况,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一大掣肘。

 
4月20日前后,20件以三一集团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陆续进入宁乡法院执行局。考虑临近小长假,执行法官迅速通过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与车辆,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在法院一系列强制措施下,5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面对民营经济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近年来,政策东风频频送暖,民营经济再迎春光。宁乡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专业审判: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宁乡市有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两大园区有近500家企业。其中,上市公司3家、外资企业 41家,经济总量在全市举足轻重。与此同时,涉企纠纷也时常发生。为有效解决这一批涉企案件,2010年12月,宁乡市人民法院金洲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专门管辖两个园区涉企民商事案件。
 
金洲法庭每年新收案件逾500件,其中不乏特别疑难复杂的案件。承办法官贯彻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原则,加强案件的调解预判,案件调撤率高达60%。
 
2010年、2013年某贸易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两份承揽合同,由某贸易公司为某科技公司机械部件、组装件提供金属表面油漆涂装服务。涂装作业完工后,双方进行了结算,确认工程款为125万余元。之后,某科技公司却一直迟迟没有结算工程款。

 
2017年,某科技公司认为存在底漆工序重复计价情形,请求法院撤销结算表37份和对账单12份,并申请对4年来所有结算表、对账函、询证函、技术图纸等资料进行审计。某贸易公司则提出反诉,请求支付工程款125万元与逾期付款利息22万余元。
 
随后,承办法官周纳组织双方对拟审计的数万份工艺流程资料、技术图纸和结算单据进行了质证。移送审计的同时,周纳不断了解工艺流程,对近50本材料进行阅卷分析。对底漆涂装是否存在重复计价,计价面积、计价金额大约多少,法律上能否支持撤销结算和对账依据等案件难点疑点进行了细致分析。

 
在此基础上,周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涉企案件的调解,与普通民事案件调解最大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均系市场参与者,难以因情感共鸣而让步。”周纳认为,案件能否顺利调解,法官提前对各方权利义务作出准确判断是关键。
 
据悉,金洲法庭还建立了与企业的工作联系制度,延伸司法职能,按需对联系的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诉讼风险,对有苗头的涉诉纠纷,提前预警、快速调解审理。
 
灵活执行:不懈怠也不杀鸡取卵
 
执行是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的重要一环,也是体现司法获得感最直观的关键一环。在执行阶段,宁乡法院始终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平等为民营企业兑现权益。
 
一方面,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不会因其是保护对象,而不敢执行、消极执行。在一起股权收购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公司)迟迟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法院沟通、调解均未获得良好效果,被执行人拒不退还申请人已支付的钱款。为保障申请人利益,宁乡法院执行干警进行异地保全,前往深圳、惠州、江西等地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并冻结,查封了被执行人股权,查封冻结财产价值总计约8000万元。
 
此外,宁乡法院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通过联动各部门,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企业注册、金融信贷、高消费、出入境等行为。
 
另一方面,宁乡法院对处于困境中但还有发展希望的企业,尽量“活查活封”。对企业拖欠银行债务或其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一般不采取“杀鸡取卵”的方法执行,而是采取“放水养鱼”的做法,促使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以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形式的和解协议,把消极因素降到最低,实现债权人、债务人的多方共赢。
 
长沙某量具厂是一家拥有雄厚技术和品牌竞争力的老企业,多次获省市县的信誉奖励和经济奖励,荣获省著名商标与长沙市诚信单位称号。2009年,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接管后,因经营不善、投资过快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停产。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以及银行贷款总计上千万元,宁乡法院受理的起诉达100多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的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厂内资产进行排查摸底,分析得出:简单拍卖厂房和土地还债无异于杀鸡取卵,对双方当事人都不是最佳选择。若该厂能盘剥债务、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经营方式,现有生产线尚可运转,局面还能挽回,且该厂的法定代表人也表示了想要转型重启的意愿。
 
执行法官考虑再三,在当地政府的支持配合中,组织债权人、债务人进行协调,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案件执行风险与利弊,共同探讨该厂边生产边还债的可能性。通过耐心又充满诚意的谈话,取得了债权人对还款协议95%以上的认同与理解支持。对未达成还款协议的申请执行人,法院逐个突破,最终也基本达成还款协议。目前,该厂已经重新恢复生产经营,并且依据达成的还款协议按计划逐步偿还债务。
 
把脉问诊: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
 
“一些研发新材料的企业,他们的研发成果与其他同种类的产品可能就是一个元素的差别,甚至是一个元素剂量上的差异,这样生产出来的产品如果没有申请专利保护,日后就很有可能惹上知识产权方面的麻烦。”几次走访企业之后,宁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欣发现一些企业发展往往更注重效益,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
 
面对企业在法律意识上的缺失,宁乡法院主动与两个园区对接、沟通,适时为两个园区内的企业提供普法论坛与讲座,送法入园区、进企业,增强园区企业的法律意识。
 
今年4月,在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宁乡市人民政府主办,宁乡市人民法院、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宁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承办的“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主题论坛讲座在高新区召开,近200名企业代表汇聚一堂,聆听了一场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课。
 
“以前管企业可能一门心思都用在了做研发、抓生产、搞销售,通过今天的培训让我意识到创新之后的新技术、新成果必须要通过有效合法的手段保护起来……”。企业代表收获颇丰。
 
近年来,宁乡法院通过邀请企业家旁听庭审、送法进园区、送法进企业等多种形式不断为企业普法。
 
去年11月,一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纠纷案在宁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多名宁乡企业家旁听。企业家们纷纷表示:“参加旁听让我们对工伤保险待遇法律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课。比电视宣传、法制讲座的警示、教育作用更直接、更受用,效果更好。”
 
“希望通过这些举措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同时,优化宁乡营商法治环境,助推宁乡经济繁荣稳定发展。”吴欣表示,法院将进一步推进企业普法活动。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企业充分施展拳脚、专心谋发展的重要基础,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这是记者在宁乡采访时得到的深刻印象。

(福建法治报记者 黄锡顺 叶永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