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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涟源:将交警职能向派出所延伸 打通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

2019-05-30 16:13:15 来源:
 
改革:“全员参战”显成效
 
2017年11月,该市在古塘、金石、伏口、斗笠山4个乡镇派出所开展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全员参战”联勤联动机制试点。事实证明,试点不仅让派出所警力效能得到最大释放,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显著下降,群众满意度也得到提升,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2018年,市公安局增设农村乡镇交警中队,实行“队所合一”警务机制,明确派出所对交警中队的“责、权、力、人、物”进行管理。
新组建的农村交警中队拥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违法消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办理摩托车上户、驾驶证报考办证等9项职责。




 
全市16个农村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牌子,明确一名副所长兼任交警中队长,1名民警专门负责交警管理工作,另配备2、3名辅警,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共同履行派出所和农村中队交通管理职责,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生产管理。
农村交警中队装备由涟源市公安局配备,警车、电脑、办公桌椅、现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交警中队所有收入交局财务统管,经费保障由局财务负责。
“农村交警中队实行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双重领导,所队实行双重捆绑考核。”罗宜秋介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市公安局绩效考评和市交安委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派出所负责管理队伍、安排勤务,交警大队负责对交警中队民警、协警及抽调协助工作的乡镇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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