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两年前一起医患纠纷再起波澜 家属质疑周宁县医院篡改病例非法行医

2016-01-19 09:23: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家属举报医院 涉嫌非法行医

患者家属在长达两年多的维权路上与院方的多位工作人员打交道,最后他们获悉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周宁县医院涉嫌非法行医!一些并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就在医院开展诊疗活动。

周宁县医院对此的回应是:“当时,我院魏高瑾、陈焕明为青年医师,尚未考取相关医师资格证书,但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协助诊疗,该行为符合医疗规范。”该院何副院长认为,没有取得医师资格的青年医师并未独立进行诊疗工作,而是由上级医师指导,协助诊疗,并无不妥。

患者家属对院方的说法持反对意见,他们拿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一条载明:“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患者家属质疑,既然院方承认魏高瑾、陈焕明并无执业医师资格,也进行了医疗活动,这就是违反了刑法。难道周宁县医院可以超脱于刑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对于患方的质疑,院方称患者家属已曾为“非法行医”向公安、检察机关报案、申诉,但经调查后均未被立案,这从一个侧面也证明了此事并无问题。何副院长表示:“此案件已经进行审判程序,相信法院给出的判决是公正的。”

本报将继续对此予以关注。

(福建法治报记者 海峡法治在线记者 朱硕峰 龚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