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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援的阳光温暖每一位困难群众

2016-01-25 11:44: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倾情调解为无助老人撑腰

三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着力改进服务方式,特别是对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的困难对象创新落实便民服务措施。现在,三元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在临街一层开着便民服务窗口,使法律援助服务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困难群众。

2015年1月,80多岁的安某无退休金,因患高血压、糖尿病现瘫痪在床。她和老伴生育两个孩子,老大在永安,老二在三明。可是老大认为一直由他赡养老人没道理,要老二也要轮流赡养。老二埋怨父母把房子给了老大,也不想尽赡养义务。于是老大把老人从永安推到三明,又被老二推回到永安。安某的老伴也被这两个儿子拒之门外,无奈之下把安某推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两个孩子尽赡养义务。

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老人符合援助条件,当即给予受理。吴群红考虑到孩子不赡养老人,矛盾的焦点在于房子。两位老人不但把房子过户给了老大,还借了9万元给老大装修,老二心里不平衡,认为房子既然给了老大,养老就要由老大承担。吴群红及时向法院提出调解方案,老人也愿意把房子的事一起拿来调解。经过吴群红多次做思想工作,老人的两个儿子终于同意每人每月支付700元赡养费,大儿子将借来装修的9万元归还给父母,两位老人轮流在两个儿子家生活。心里的疙瘩解开了,两位老人高兴地说:“你们律师做事比家里人还亲,不仅解决了我们的问题,还帮助解决了兄弟之间的矛盾。”

2015年,该中心律师们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共办理援助案件17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5.3万元。对贫弱的打工人和山区百姓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

(本报记者 游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