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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检察院严把案件质量关侧记

2016-05-12 08:52: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把严关口 树立标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2日讯  日前,在三明市检察机关2015年度表彰会上,大田县检察院再获 “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效优胜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自2009年以来连续7年获评此称号。

如何能连续7年获此殊荣?大田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春明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始终把案件质效放在办案工作的首位,把案件质量当作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在流程管理中把严关口

“大家注意了,这几个案件本周内到期,请大家抓紧办理,防止超期。”日前,大田县检察院公诉科内勤小陈在内网助讯通上及时提醒承办人。

检委会审议案件评查报告

小陈不仅是科室内勤,还是该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兼职流程监管员。该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案管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别设立专、兼职流程监管员,对案件实行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通过专兼职流程监管员的层层把控,杜绝超期办案现象的发生。

“流程监管员对案件开展日常巡查监督,重点检查案件是否超期,并通过内网对临近办案期限的案件及时发出预警,确保超期办案零发生。”该院案管办负责人徐荣贵介绍说,从案件受理到结案直到判决的整个过程,办案系统和流程监管员都实行把关、跟踪、预警、催办和监控,真正把执法规范的“软要求”变成网络运行的“硬制约”。

大田县检察院还针对检察办案各环节进行动态监督,重点梳理包括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制作、办案期限、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等9方面31项具体监管内容,通过实施动态监督,对发现的案件信息填录不完整、法律文书内容错漏、签章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进行监督纠正。

2015年以来,该院共对923起案件进行了全流程监控,提出办案期限预警85件(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4份,业务部门均进行纠正,无一超期办案、超期羁押等违法情形发生。

在案件评查中树立标杆

2015年,大田县检察院反贪局办理的吴某忠受贿案、侦监科办理的章某在等14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立案监督案,被三明市检察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件”。

“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通过瑕疵案件评查与精品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法,在纠错、防错的基础上,注重创先争优,通过评选精品案件,不断向上级院选送优秀案件。”张春明说,以精品案件为办案工作树立标杆,指引方向,起到以点带面规范司法的目的。

据了解,该院对疑难复杂案件推行四步评查法,即案件承办人自查、办案单位互查、案管办组织评查员全面评查和检委会审议结果四个步骤,以保证案件的办理质量以及评查结果的客观公正。该院将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办案的检察官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组建一支案件评查小组,定期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全面评查,评查小组先行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小组意见并提交检委会,由检委会进行审议。

2014年以来,共开展案件重点评查工作9次,评查案件207件,向业务科室发出《规范执法建议书》44份,逐个提出纠正意见,并引导办案部门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