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工作纪实

2016-05-20 09:09: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自2013年以来,省检察院政治部、省检察文联围绕“两提升五过硬”建设要求,先后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书香八闽检察风”文学创作征文、“讲亲和、立公信”书画作品展、“检察情·家乡美”摄影作品展等文艺活动,这些出自检察干警之手的数百篇(幅)文学、书画和摄影作品,表达了检察干警爱岗敬业、视民如伤、亲和公信的高尚情怀,展示出检察干警爱国、爱乡的深厚感情。年轻干警李榕说,看了这些检察官在一线办案的栩栩如生的照片,真有身临其境之感,深深地为他们的敬业奉献精神所感动,为八闽家乡美所感染,更加激起了她对做好检察工作的热情和干劲。

成效,在工作中展示文化魅力

2014年底,当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检查验收组走进省检察院机关时,评委们被这里的优美环境、文化氛围和检察干警的精神面貌所感染,纷纷在评议表打上了优良的分数,顺利通过了验收。2015年2月,中央文明办公布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的名单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

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的荣誉室里,人们看到,“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青年文明号”等奖匾琳琅满目、光彩夺目。“检察文化不是简单的文体活动,而是一种价值观和精神支柱。”该院检察长李永军介绍说,该院始终把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统筹考虑、相互融合,以先进文化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品德、职业操守、法律素养,提升检察工作“软实力”。他们根据工作实际,提炼了“思和谐执法之道,明法律监督之责”的14字思明检察精神,以先进的检察文化模式,推行人本化、信息化、制度化管理。

“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永安市检察院,通过打造思想、素质、环境、行为“四种文化”,凝聚先进团队精神,陶冶干警高尚情操,推进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先后三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三次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省检察院干部处处长余深画告诉笔者,近两年,我省检察机关共有42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80%的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检察院和宁德市蕉城区、石狮市等3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涌现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省检察院反贪局正处级检察员李彬和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漳州市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刘龙清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从2012年省检察文联成立以来,福建检察文化建设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以文育人的氛围越来越浓。“检察文化建设抓得好的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也都做得好,有的还走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的前列。”这是福建省检察干警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认识和切身感受。

(吴新华 张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