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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雅干练的博士

2016-09-07 11:05: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7日讯   提到博士,总有人会联想到学霸、恃才傲物等字眼。而省检察院教育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杨小强却犹如一个亲切的“邻家大哥”。从检6年来,在平凡的检察教育培训岗位上,他谱写出了优美的乐章。
杨小强
  【人物名a片】
  杨小强:省检察院教育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荣誉档案
  2012年,省检察院“优秀公务员”;
  2013年,省检察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2014年,省检察院“优秀公务员”;
  2015年,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
  2010年,杨小强从厦门大学法学专业博士毕业后,被选调到省检察院工作。“当初觉得能当一名人民检察官是一种荣耀、一份面子。”提起当检察官的初衷,杨小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入职之后,他才明白检察官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
  “不论你们是名牌大学毕业的本科生,还是硕士生、博士生,在实践性很强的检察工作岗位上,并不具有天然的优势。你们要摒弃头上的‘光环’,从小处着手,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做好每一份本职工作。荣耀不是与生俱来的。赢得荣耀的不二法门就是承担责任!”刚跨进检察院大门之时,授课老师的教导让杨小强醍醐灌顶。当时,他在崭新的《检察笔记》扉页写上了“知崇礼卑”四字,以此告诫自己:人要有崇高的理想,但实现理想要从平凡和细微处做起。
  入职之初的基层锻炼经历,让他认识了检察官的职责与使命。那时,他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提前介入侦查的案子。一个老板为了争取更多投资资金,伪造合同夸大投资项目的价值,结果投资失利,血本无归,投资者报警称老板诈骗。“这起案子比较复杂,如何定性存在争议,老板的确是有投资项目,也的确有伪造合同。如果投资成功了,投资者获利了,也就不会说老板诈骗……”小强回忆说,“当领导问我这个案子要怎么定性时,真把我给问住了。本案属于经济纠纷,还是刑事诈骗,确实存有争议!”最后,这起案子以双方和解告终。这起案子让杨小强认识到检察官的责任,也让他认识到办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在学校读多年书,就可以把案子办好的”。
  结束半年的基层锻炼,杨小强回到省检察院教育处。在教育培训工作岗位上,他一直以 “新人”自居。无论是担任培训班班主任,还是承担高检院调训任务;无论担任内勤,还是从事文字材料写作,他总是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脚踏实地、不辞辛苦、兢兢业业做好每一项工作。有一次,他写一份领导讲话稿,几经多次修改,自我感觉不错,第二天就可按时交稿。不过,当晚他在琢磨稿子之时,突然想尝试换一种方式来表达讲话内容。“那就意味着稿件要重新推倒重来。”小强回忆说,稿件一直写到次日凌晨4点多。这篇讲话稿在领导审阅时一次通过。
  “工作中,小强从不以博士自居,不仅容易相处、谦虚乐观,承担再多任务从不抱怨,无论大事小事都会认真做,从不推诿。”小强的领导谈到他时如是说。每当有人质疑:“你一个法学博士,在教育处做那些琐碎小事,不是浪费人才吗?”杨小强总是笑着回答:“砍柴挑水也是禅。”杨小强告诉记者,正是通过一件又一件小事的磨练,培养了他不骄不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这是他工作6年收获的最为重要的人生经验。
  (本报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