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检察院多举措持续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2016-09-14 10:02: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有担当更有作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4日讯 为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邵武市检察院着力从源头上破解履职不规范、不全面、不到位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体系,提升履职能力,促进规范司法。
健全“三项制度”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健全监督制约制度。该院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立足案件管理工作实际,推进《福建省检察机关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检察业务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记录、通报、纠正、司法档案及责任追究制度,筑牢规范司法的监督防线。
健全沟通辅导制度。该院加强协调和交流辅导,认真总结推广适合各业务部门提高办案成效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形成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
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下级院案件管理部门主动汇报工作的能动性,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院案件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同时,报送反映经验做法、亮点工作以及案件受理、流程监控、信息公开、质量评查等工作情况的综合材料。
突出“三项重点”
实现内部相互约束
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该院通过网上巡查、监控日志台账、定期检查通报、实时跟踪反馈等监管方式,加强对案件的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加大对重点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提醒办案中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促进矛盾和问题及时得到防范、化解和处置。强化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各环节的监管,重点监督办案部门是否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是否按照规定将涉案物品移交案件管理部门保管,是否超权限、超时限处理涉案财物等。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该院深入推进对异地跨部门案件质量的交叉评查和日常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梳理、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积极完善业务考评工作,改变简单粗放式通过撤案、不捕、不诉、无罪判决等指标评价办案实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实际的科学考评体系。
加强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权益保障工作。该院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切实保障律师等辩护人的执业权利。重点监督办案部门是否依法听取辩护人意见、对律师等辩护人的合法要求是否依法及时办理、是否违规阻碍律师行使会见权、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等。结案审核时,把律师权利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审查范围,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审查情况,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强化“两个系统”
推进信息化科学建设
该院坚持把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抓手,定期组织开展网上巡查和交叉检查,督促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全面、全程、规范应用系统,充分发挥系统在规范司法中的刚性约束作用。针对严重异常数据、重点业务项目开展专项统计核查,发挥统计监督功能,积极查找和改进业务短板。
同时,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全面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件管理岗位查询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公开的时间节点、内容和程序;落实案件信息公开日常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提高案件信息公开质量。
(傅敏龙 范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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