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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检察院推行“土地生态修复”联动机制

2016-10-31 12:54: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还受污土地一片绿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1日讯   近日,当邵武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金坑乡时,46.3亩的被污染土地已经全部修复完成。其中16.8亩地上的小树苗已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晃动枝叶。这一切归功于该院推行的“土地生态修复”联动机制。

检察官来到“土地生态修复”现场追踪检查

2015年,邵武市检察院办理一起采矿企业为扩大经营、将采矿产生的废渣随意倾倒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经查,该企业在未办理好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46.3亩。原有土地已不适宜植物生长,且有可能对当地土壤、水源造成污染,给当地居民人身健康埋下隐患。此时若只是单纯“补植复绿”,难见成效。为此,该院要求涉案单位将废渣移除,对土地进行平整,并将土壤、水源样本第一时间提交环保部门检测;在排除隐患后,该院又及时征求林业专家及安监部门的意见,科学开展修复工作,要求涉案单位在原有土地上进行补绿。

一般来说,相关执法部门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实行“补植复绿”机制,即要求责任行为人在承担刑事、民事和相关赔偿责任之后,再就被毁坏的农用地进行补植。但在司法实践中,邵武市检察院发现,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不仅对原有植被造成破坏,还可能对土壤、水质、空气造成污染或使路面硬化,导致原有土地不适宜植被的生长及恢复。简单的“补植复绿”行为,已经无法彻底修复被损坏的土地。

鉴于以上问题,对被非法占用的土地进行“修复”,是“补绿”的前提。不同于以往单纯的植树造林,该院在“土地生态修复”方面强调应先对被破坏过的土地进行治理。对于已经硬化的土地,联合国土部门拆除地面违章建筑、移除堆放的物品;对可能涉及污染的土壤及水体取样,经环保部门检测,了解土壤污染程度,督促环保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修复被污染的土壤。对一些矿区的土地修复,尤其是废弃尾矿库等,强调科学修复——由林业、安检部门专家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实地考察,拿出科学修复方案,改造尾矿库,覆盖土壤。对土地进行改造后,督促涉案单位或个人在土地上开展“补绿”工作。此外,该院与市林业主管部门、法院沟通协调,探索由林业主管部门、法院各拿出一定比例罚款、罚金,与涉案单位资金共同建立专项资金,为该项机制提供资金保障。

自“土地生态修复”联动机制推行以来,邵武市检察院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督促科学修复。目前,已修复被破坏的土地50多亩,其余修复工作仍在进行中。

(钱建国 严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