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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对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进行规范

2016-11-09 09:00: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9日讯  据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8日发布司法解释,对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进行全面规范。

这份《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申请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其中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因公民死亡、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等发生概括继受,或者因债权转让、离婚分割等发生特定继受时,权利承受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自己为申请执行人,以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司法解释明确增加了现实需求迫切、法律关系简单、易于审查判断的几种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情形,主要包括变更追加瑕疵出资有限合伙人、对瑕疵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发起人、出让瑕疵股权的股东、违规注销企业的清算责任人、承诺对被执行人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无偿接受行政命令调拨财产主体、财产混同的一人公司股东等,以对逃避、规避行为形成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