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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授“人民满意消防支队”称号

2016-11-09 11:25: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赢来的民心体现工作的用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9日讯  10月26日,随着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汉夫将红布缓缓揭下,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834名官兵、政府专职消防员历时8个月的争创“人民满意消防支队”工作划下了圆满句号。当天,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3次会议,通过授予漳州消防支队2015-2016年“人民满意消防支队”荣誉称号。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授予漳州消防支队“人民满意消防支队”荣誉称号

“一路艰辛,迎难争创,持续提高。”谈起争创历程,该支队党委书记、政委汪群华感慨颇深。今年以来,该支队党委团结和带领全市消防官兵,通过掌握民情民意民忧,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让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自我加压 争创工作再出发

“我第一次来消防窗口办事,他们就把所有要求和注意事项一次性告知了,避免我一趟趟来回奔波。工作真的很到位。”近日,漳州市民陈先生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办完相关手续后感慨道。至于该支队“人民满意消防支队”的称号,还要从头说起。

2007年,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漳州消防支队工作开展评议,并授予支队“人民满意消防支队”荣誉称号。自此,该支队将“人民满意”扛在肩上、记在心里。公安部记支队集体二等功1次,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表彰支队为“好班子”以及“先进支队”,漳州市人民政府命名支队为“爱民护漳卫士”;涌现出“中国骄傲”古雷战斗群体等一批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力的先进典型,1个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4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6个单位被集体嘉奖;3名个人荣立一等功、12名个人荣立二等功、77名个人荣立三等功……诸多荣誉是对该支队多年工作的一份肯定,也是对消防官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鼓励。

为更好地激发全支队官兵的使命感和荣誉感,今年2月23日,该支队再次主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争创“人民满意消防支队”活动进行续评。2月25日,漳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接受市公安消防支队的请示报告,并将之纳入2016年漳州市人大重点工作计划。

能否争创?是否达到标准?评议工作一经开展,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当即按照评议工作方案,从2月到10月,几乎跑遍漳州所有消防大队,对该支队的方方面面工作进行认真扎实的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