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法治的力量无刻不在影响你我

2017-01-03 09:40: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事件4:

通过《福建实施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办法》

5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福建实施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办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令禁止了8类医闹行为,并明确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患方的权利和责任。《办法》指出,医疗纠纷有四种解决途径:一、自行协商和解;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其中,若患方索赔金额不超过2万元,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点评: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福建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的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预防化解机制,对于在医疗卫生领域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事件5:

审议通过我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

6月3日,省委召开常委会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

点评: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中办发〔2015〕17号)下发后,省公安厅起草制订了我省《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把握“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能力水平、回应群众期待、体现自身特色”四个方面,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升公安机关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施行以来,公安改革在推动县(市、区)公安局长“进班子”、调整警衔津贴标准、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等中央改革政策得到对接落地,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事件6:

福建法院首次发布生态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绿皮书对近年来福建法院进行的生态司法保护实践进行了总结。绿皮书显示,2008年至2014年间,福建法院共审结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9032件,判处罪犯10571人;审结生态环境民商事案件6367件,调解撤诉结案1945件,调撤率30.55%;审结涉生态环境行政案件1434件。

点评:以法治的力量守护青山绿水、留住蓝天白云,是群众福祉所系。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始终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中之重,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样板”。目前,全省法院生态环境专门审判机构、生态法官人数、办理生态环境案件数,均居全国法院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