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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力量无刻不在影响你我

2017-01-03 09:40: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事件7:

福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

6月27日,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对苏大和等人污染环境案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15年10月,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苏大和等人未经审批在尤溪县新阳镇下村林场合伙开办电子废弃物熔炼厂并出租给被告张永平等人用于非法熔炼电子废弃物。熔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大气中排放,废渣在工厂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点评:三明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此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福建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既是践行现代环境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健康的现实需要。该案的受理,对于今后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具有指导意义。

事件8:

《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施行

7月2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持有人享有教育、就业、卫生、计生、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人才优待、老年人及残疾人优待等十项基本公共服务。

点评: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有效维护全省在城镇居住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让广大流动人口既进得了城又回得了乡,有利于促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

事件9:

全面启动“七五普法”

2016年是“七五”普法启动年,福建省委省政府于今年7月批转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8月26日,福建全省“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总结了福建“六五”普法工作,并深入分析了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进一步做好“七五”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点评:我省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已经30个年头。从“一五”普法的普及基本法律常识为启蒙教育,到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学法用法相结合,推进依治理,再到“六五”普法“法律六进”的工作目标,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