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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机关“四个强化”确保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2017-04-27 15:12: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要求,福建省公安厅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部署、真抓实干,强力推动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自去年6月推行受立案制度改革以来,截止今年2月底,全省所有设区市公安机关和85%的县级公安机关设立了案管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受立案监督管理工作;2016年全省受立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共受立案781338起,比升7%;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数量明显下降,监督立案数612起,比降22.6%,其中,宁德地区降幅特别显著,比降达到84.16%;反映受立案问题的信访案件数量明显减少,全省公安机关受理反映受立案问题的信访件数1549起,比降9.5%。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顶层设计到位。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普遍重视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贯彻意见,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泉州市局把受立案制度改革纳入泉州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与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均制定贯彻落实受立案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三是加强机构建设。福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市局所辖县级公安机关全部设立案管机构;厦门市局借改革契机推进法制部门提级升格,全市案审机构成建制统一划归法制部门,并成立相应案管机构;泉州市局从局属办案警种部门抽调优秀民警,在法制支队设立案件审核大队;安溪县局投入20余万元建成了具有独立办公区域、总面积60平方米的案管中心;石狮市局建立受立案监督中心,着重加强对受案、立案、破案三个重要执法环节的管理;泉州泉港分局设立案管中心,在10个派出所及各办案大队成立案管室,加强执法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龙岩新罗分局成立专门的案审中心机构,对所有案件立案归口案审中心管理监督;龙岩永定分局经龙岩市永定区编办同意,在法制大队设立受案立案监督中队。
 
    二、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工作规范到位。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建立健全受立案制度措施,细化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行政案件受案审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实现接处警、接报案和受立案等环节有效衔接。福州、莆田、宁德市局出台受案立案工作规定,厦门、漳州、南平市局下发受案立案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对受立案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厦门思明分局下发《关于明确受立案时限及立案案件送审时限的通知》,从受案立案时限、不立案案件的后续处理、延长立案审查期限程序、案件送审时限等方面予以规范;三明市局制定接报案、受案、立案简明流程图;龙岩市局建立每日违法犯罪类警情处置通报、规范警情受立案流转衔接、接处警告知等制度;晋江、安溪、龙文、云霄、仙游、沙县、建阳等地案管中心明确运作规范和考评细则及结果应用,细化警情处理、受立案以及案件移交等标准要求,确保案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
 
    三、强化机制建设,确保管理监督到位。一是强化审核监督。漳州、莆田、龙岩市局案管机构明确审核监督的范围内容,对本级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受案立案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鼓楼、台江、福清、连江、闽侯等地案管机构已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核监督;厦门、三明、南平市局明确对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其他易出问题、有争议的案件的受案立案统一进行审核监督。二是健全监督机制。龙岩市局建立监督清单、接处警受立案工作视频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受立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三明等地积极开展对案件受立案工作的日常监督考评,及时发现、纠正案件受案立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进一步完善受案立案工作责任制,明确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责任。龙岩市局建立每月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晋江、翔安、龙文、云霄等地案管中心与指挥中心、纪检、办案部门共同开展执法监督,对受立案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加强与检察机关配合,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要求。厦门、漳州、龙岩等地定期与检察机关召开座谈会,建立公、检部门立案协作、配合、监督机制,主动配合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三明市局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征询检察机关意见的制度,强化立案监督机制;南安市局与南安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南安市公安局关于设立检察工作室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省推出检察院驻派出所检察室,定期定点到派出所、刑侦中队开展监督,查询检查派出所接警记录、治安处罚案件受案结案、刑事案件立案撤案情况。
 
    四、强化科技应用,确保服务保障到位。全省大部分地区受立案工作装备配备齐整,相关视听资料、电子信息能便捷导入警务信息应用平台并与其他办案信息智能关联,接报案和受案立案办案结案基本实现全流程网上运转和可溯式监督管理。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三明、龙岩、平潭等地积极推进现场执法视频设备装备,一线民警配备率达100%,办案场所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等配备齐全并正常使用。龙岩市局利用公众服务网、微信等各种媒介,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接报案、受案立案及案件办理情况,并及时向当事人家属公开案件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