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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死亡赔偿金 儿媳公婆对簿公堂

2017-06-01 09:25: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日讯   丈夫工伤死亡,妻女却无法获得赔偿金,生活难以保障。日前,古田县法院成功调解该共有纠纷,双方达成协议。

原来,2013年文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与杨阳相识相恋,同年结婚,次年底生下一对双胞胎,原本美满日子却在2015年发生变故,杨阳在环卫处上班时不幸工伤死亡,此时,双胞胎姐妹还不满3个月。

2015年12月,文慧、杨阳的父母与环卫处达成赔偿协议,由环卫处一次性补偿90万元,该款于达成协议次日汇入杨阳父亲银行账户中。

可是,在接下来的生活中,虽然文慧母女与公婆同住,生活却无法得到保障,于是文慧带着女儿回了娘家。为保障女儿的生活,文慧要求杨阳父母支付赔偿协议中写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30万元,因此事双方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

考虑到双方的亲情、母女的生活,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文慧母女三人应分死亡事故赔偿金额为63万元,该钱款借给杨阳的哥哥杨康使用,每月利息5500元,期限暂定为4年,由杨康出具借条。同时文慧应保证杨阳父母二人对孙女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探视权。

(胡丽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