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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法院两起猥亵儿童案宣判

2017-09-27 13:03: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日前,经福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福安市法院依法对两起猥亵儿童案作出判决。

福安市检察院经审查,其中一起是福安市某快递公司的一名派送员在派送快件时,收件人安排其5周岁的女儿下楼取件。该派送员因下午喝了酒,见被害人后,实施了猥亵被害人的行为;而另一起是福安市某工厂的一名货品派送员在送货时,遇7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被害人的行为。

福安市法院经审理后,对上述两名涉嫌猥亵儿童罪的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办案检察官表示,猥亵儿童的行为将会给受害儿童心灵造成创伤,甚至可能产生心理阴影。斩断伸向幼童的“魔爪”,需要家长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家长莫羞于对幼童“性保护”的教育,特别是女童的自我防护;社会各界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潘羽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