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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就识破骗局的“检察之眼”

2019-08-23 09:13: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调查核实,立体监督应战虚假诉讼新形势

近年来,虚假诉讼呈现了“三多”的新趋势,线索来源多样化、涉及领域多样化、案件类型多样化。经过多年实践,龙岩市检察机关主动应战,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展开多角度全方位监督。

2019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虚假诉讼 共筑司法诚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5起指导性案例,龙岩市武平县检察院办理的“福建王某兴等人劳动仲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赫然在列。

在债务清偿顺序中,职工工资位列之首。“一个停工许久的工厂,厂房、土地被拍卖后,竟然一下子多出数十起劳资纠纷。”武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审查某茶业公司拖欠王某兴等13人工资41.47万元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该案13名申请执行人中,有12人均委托王某兴为代理人,初步判断该13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该院检察长钟凌艳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核实,厘清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最终,一起虚假诉讼的事实浮出水面,还牵扯出了仲裁员曾某明与王某兴串通枉法仲裁的犯罪线索。随后,王某兴被判处虚假诉讼罪,曾某明被判处枉法仲裁罪。该案后成功查处,该院还联合公、法、司和人社局出台“加强协作”的意见,以期在制裁和防范虚假诉讼中形成合力。

翻阅案件资料发现,在龙岩市检察院审结的21件案件中,再审检察建议是主要的监督方式,共办理16件,占比达到76.2%。同时,采取提出抗诉、检察建议、监督撤销劳动仲裁和移送犯罪线索等方式维护正常司法秩序。

建章立制,形成严打不懈的“检察之力”

“防范和严查虚假诉讼,需要的不仅是检察院一家独唱,还要通过多方的协调推进。”龙岩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邱祥美介绍道。对外,龙岩市两级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相关行政部门会签文件,形成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合力。对内,龙岩市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基层院查办虚假诉讼案件督促指导,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发挥办案“龙头”作用,推动基层院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在继续加强传统案源挖掘渠道的基础上,龙岩市检察院还制定并印发了《龙岩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参考意见》,对虚假诉讼案源发现渠道及办法、调查核实权在虚假诉讼查处中的运用原则、虚假诉讼案件查办操作程序与期限、虚假诉讼案涉及罪名等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

2016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提出抗诉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件,提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0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被公安立案42人,被判决定罪21人,涉及金额2867万余元。

(本报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