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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花开堪折直须折 随意采摘有可能获刑!

2024-01-26 15:17: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问题④: 从民事侵权的角度,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人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检察官释法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珍贵林木资源保护既涉及到森林资源保护,也涉及到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因此,法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犯罪,可以充分研判后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范基础。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通常需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关于赔偿损失,通常包含修复费用和服务功能损失费用。生态修复费用,是指将被破坏的生态恢复至原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比如,大树被砍伐之后,为恢复原状支付的购买树苗及养护成活的费用,以及与此关联鉴定设计费用等。

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是指填平生态系统被破坏至修复期间,折算后的生态服务功能丧失的金钱价值。

在莆田司法实践中采取比较多的购买林业碳汇赔偿。简要流程是,在确认行为人有弥补生态环境资源的意愿后,通过专业评估确认案件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具体数额,引导行为人与独立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碳汇交易平台,签订林业碳汇购销服务协议,再由第三方平台去找碳汇产业的经营者达成另外一项市场化的交易,碳汇产业经营者也能够实现用空气换“真金白银”。

问题⑤: 并不是每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都会构成刑事犯罪,那对于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有没有相应的行政责任?

检察官释法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帆:行政责任换个角度,就是哪些针对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是国家行政强制禁止的。比如,盗伐、滥伐林木但又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森林法》规定行为人得补种一倍至五倍不等的树木,可能也会并处罚款。

其次,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除了列入名录的野生植物,还包括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的概念是指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树木。我省古树划为三档,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在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在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实行三级保护。行政责任上主要禁止以下行为,一是剥损树皮、挖根、灌注有毒有害物质;二是刻划、钉钉子、悬挂重物或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物;三是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非通透性硬化地面,挖坑取土,倾倒污水、垃圾以及有毒有害物品。具有以上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问题⑥: 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大家可以如何共同参与到野生植物保护中去?

检察官释法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帆:众人拾柴火焰高。生活中,如果大家有发现公益损害线索,或者遇到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依托当地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活动进行现场举报,或者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进行反映。也可以踊跃参与成为公益诉讼志愿者,加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对发生在身边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安全等各个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反映到检察院,成为检察机关的办案线索;还可以通过平台参与检察机关专业咨询、公开听证,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

普法后记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无论是野生金豆,还是千年古树,都需要我们更好地去保护。我们也相信,通过大家携手努力,未来生态环境资源类司法保护工作必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未来我们的家园也必将更加天蓝、地绿、水净。

(本报记者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