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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15:57:31

福建法治报2020年1月11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认领公告

2020年1月3日16时45分,海警执勤官兵在湄洲湾妈祖阁海堤路附近海域(25°06'33.6''N,119°06'58.4''E),查获1艘涉嫌“三无”船舶(钢制铁壳船,黑色,外壳未涂刷船名船号,船长约15米,船宽约4米),查获时,执勤官兵在现场未发现该船相关船舶证件,现场无船员。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船主到我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警民路499号,联系电话:0594——5694110

特此公告!

莆田海警局

2020年1月11日

叉车合格证遗失声明

曾煌雅遗失两部叉车的合格证,叉车型号XG535,动力号01863063,出厂编号:CXG05035K3D1D0121,叉车型号XG530,动力号12088874,出厂编号:CXG05030J2M1C1086,现声明该两部叉车的合格证作废。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人将补办此两部叉车合格证。

联系人:曾煌雅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叶乘风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5月14日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2337470286Q,现声明作废。

福州叶乘风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品舍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号:3501310012864,现声明作废。

福州品舍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本人曾锦梅,身份证号码:350521198209253048,因不慎遗失惠安县运输管理所2016年12 月15 日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号:3505210010016043015,现声明该资格证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人将依法申请补领新从业资格证。

联系电话:13489898073

联系人: 曾锦梅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尚豪铝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2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660387255C,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我司将依法申请补领营业执照正、副本。

惠安县尚豪铝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尚豪铝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惠安县公安局刊刻的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章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公司将依法申请补刊刻公章。

惠安县尚豪铝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天雷广告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5709621729,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天雷广告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侬好鲜生食品商行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号:35072210000408,材质:铜章,声明作废。

浦城县侬好鲜生食品商行

2020年1月11日

姜牧非、徐立新、林新惠: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姜牧非、徐立新、林新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8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钟雅、钟应惜: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钟雅、钟应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825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黎文业: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黎文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8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吕桂灿、王寿荣、王碧云、阮桂程、吴月清、黄清德: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吕桂灿、王寿荣、王碧云、阮桂程、吴月清、黄清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8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王寿荣、吕桂灿、王碧云、黄清德、阮桂程: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寿荣、吕桂灿、王碧云、黄清德、阮桂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8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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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碧云、王寿荣、吕桂灿、黄清德、阮桂程: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碧云、王寿荣、吕桂灿、黄清德、阮桂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8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卓国平、陈小芳: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卓国平、陈小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连学金、冯宗立、苏美香、连学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连学金、冯宗立、苏美香、连学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8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王彬彬、林小妹、王庆新、王庆: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彬彬、林小妹、王庆新、王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8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陈序实、陈序周: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序实、陈序周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8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庄香英:

本院受理(2019)闽0902民初457号原告杜派坤与被告庄香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吴兴晖、张冲玉:

本院受理原告陈立长与被告吴兴晖、张冲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821民初1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邓鲁光:

本会受理申请人徐根美与被申请人邓鲁光民间借贷纠纷案[(2019)榕仲受77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4月14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11日

游珠华(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沁前村南游庄113号):

本院受理原告王命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50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3月30日16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游珠华(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沁前村南游庄99前-1号):

本院受理原告游福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778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3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林永建(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海瑶村中心街100-1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昌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3月30日11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林烈国(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安前村安前98号):

本院受理原告龚其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3月31日10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郑尊平(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后郑村97-2号):

本院受理原告郑龙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00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3月30日10时3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郑友兴(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后郑村46号):

本院受理原告郑龙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00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3月30日10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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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良光、王花英(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沁前村安魏17号):

本院受理原告王命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3月31日9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吓强日用品店不慎遗失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2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921600168946,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吓强日用品店

2020年1月11日

杨忠武:

本院受理原告郑学玲诉你与侯碧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2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赵进山:

本院受理原告张进龙诉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蔡志远: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口支行与被告蔡志远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303民初3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蔡志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口支行透支本金45875.32元,以及自2018年9月23日起以各笔透支本金欠款、每月最低还款额为基数按《莆田农商银行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章程》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透支本金欠款按年利率24%计算的数额)。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1月10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南安市新西锦石材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200万元整人民币减少到1000万元整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肖聪颖

联系电话:13805966635

联系地址:南安市水头镇西锦村

福建省南安市新西锦石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东仕达矿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22020011471、财务专用章一 枚,编号:3522020009891,法人章(薛云奇)一枚,编号:3522020009892,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东仕达矿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东岐渔港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22020011469,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3522020009606,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东岐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东仕达船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22020011470,合同专业章一枚, 编号:3522020005565,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3522020005564,现声明作废。

福建东仕达船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1月10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鑫元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5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799013422

联系人:黄加卿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经济城678号

福建省鑫元晖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晓德火锅店不慎遗失连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8260027763,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连城县晓德火锅店

2020年1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1月10日的股东决定,南平市林业实验林场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86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78316926.58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唐云

联系电话:0599-8886173

地址:南平市朝阳路8号

南平市林业实验林场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公告

福建民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已认定当事人欧俊奎于2018年2月3日下午15:00左右,在长乐闽运中心客运站项目部2#楼8层抬梁底时,不慎从架子上摔下受伤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航认定工伤 [2019]33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至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领取上述决定,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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