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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团伙成员被抓后,主要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警方跨境追逃,将其抓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6日讯 资金周转不开时,借贷公司及时“雪中送炭”,说好借款100万元,却被迫签下140万元的借款合同,而实际到手只有80万元,每月还要还高额利息……日前,厦门警方抓获潜逃国外2年之久的省督涉恶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饶某俊,宣告2018年7月思明警方侦办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成员全部落网。 对犯罪嫌疑人饶某俊进行防疫检测 高利借贷被诱骗卖房还债 2017年1月,厦门市民王先生因投资失败,欠下了高额外债,无力偿还。为了还清贷款,王先生咨询了许多借贷公司,并在此期间认识了“贷款公司”老板包某和饶某俊。 “你需要多少钱?可以先从我们这边申请一些额度……”得知王先生的处境,饶某俊等人“雪中送炭”,以帮助王先生还清欠款为由,口头约定向其借款100万元。随后,饶某俊等人又编造了王先生已欠下其他外债不好通过后台审核的借口,诱骗其签订了一份140万元的虚高借款合同,以便伪造银行流水。但实际上,在扣除首期利息和手续费后,王先生只拿到80万元的借款,且每个月需还10%的利息。 当年7月上旬,王先生开始还不上每月的高额利息了,饶某俊等人便开始通过上门暴力催债、泼油漆、喷辣椒水等各种方式,逼迫王先生还款。一段时间后,饶某俊等人见王先生还是还不了钱,便又想出一计——以房子过户后两年内可以赎回为由,骗王先生与团伙成员签订房屋赠予合同,将王先生位于集美区的一套房产销售还债。 40余名成员落网但一人潜逃 2018年,思明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该“套路贷”犯罪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直到警方找上王先生了解线索时,王先生才得知自己遭遇了“套路贷”。 经寻迹觅踪,思明警方逐渐掌握了该“套路贷”团伙的犯罪事实。同年7月5日,在经过前期的摸排调查,思明警方锁定涉案40余名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落脚点后,兵分多路展开抓捕行动,抓获了除饶某俊以外的团伙主要成员。 案发后,听闻团伙成员被捕,饶某俊潜逃境外。为了将饶某俊抓捕归案,警方始终不懈追逃,省公安厅将饶某俊列为督捕在逃人员。其间,专案组民警多次对饶某俊家人开展工作,劝说其主动投案。但饶某俊切断了和所有亲属的直接联系,追逃工作陷入了僵局。 “漏网之鱼”在境外被抓获 今年4月,思明分局刑侦大队通过专案攻坚,对饶某俊的潜逃行踪进行分析研判,终于发现并掌握了饶某俊在越南的藏匿点,便立即报请省、部相关部门向越南警方发送协查请求。5月9日上午,越南警方根据厦门警方提供的线索和嫌疑人信息,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饶某俊。5月13日,越南警方通过广西凭祥边境,将饶某俊移交至厦门警方。 经查明,2015年以来,包某、饶某俊等人先后注册成立厦门某房产中介公司、厦门某融资有限公司,共同从事高利放贷,并雇请人员通过“家访”等软暴力手段讨债收款,逐渐形成以包某、饶某俊等人为核心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计划地实施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饶某俊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施14天的隔离观察后押解回厦门。该案其他涉案人员已于2019年11月29日被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10个月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 (本报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厦公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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