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 一男子盗走公司老板的银行卡,雇人取走卡内50万元后又不敢去拿钱,再雇人去拿钱的时候,看着对方拿着钱越走越远———— 被赌债逼疯了的刘某,为了盗取公司老板的50万元,连续在福建、湖南两省三地奔走。然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在刘某的“美梦”就要成真的最后一刻,“蝉”被“黄雀”不费吹灰之力地“叼”走了。 螳螂思蝉 染上赌瘾 谋算钱财 1998年6月26日出生的刘某是湖南省韶山人。早在2018年,刘某就在诏安一家公司上班。脑子灵活、手脚勤快的他不久就得到老板的充分信任。 就这样,刘老板把刘某当作心腹一样看待,甚至多次将常用的银行卡密码告诉刘某,让刘某去帮他取钱。一来二去,刘某对刘老板的生活习惯很熟悉,知道刘老板的银行卡平时不是放在公司的办公室,就是放在公司的小车上。 2019年5月,刘老板把刘某派往其他城市承接管理他名下的一些项目。今年2月份左右,项目终止,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刘某没有继续回诏安的公司上班。不想因闲着无事,刘某竟染上了赌瘾,手气极差的他到了今年5月底,就债台高筑。 债主多次上门逼债,刘某如热锅上的蚂蚁,整天坐立不安。此时,刘某犹如一只饿得前腹贴后背的“螳螂”,把刘老板的银行卡当成了“蝉”。 螳螂涎蝉 内心挣扎 两次收手 6月3日,刘某回到诏安县,入住到距离公司不到1000米的一家宾馆。 要不要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刘某内心苦苦挣扎。6月6日凌晨,刘某终于趁夜黑无人,徒步到公司后面围栏,钻过围栏的一个缝隙走进公司后院,之后轻松地来到公司二楼刘老板的办公室。他在办公室的抽屉里找不到银行卡,但找到了刘老板的备用车钥匙。 于是,刘某先是在刘老板的小车里找到了3张银行卡和刘老板的身份证。接着,他用手机将银行卡和刘老板的身份证照片拍下来,方便过后查询银行卡余额。最后,刘某把备用车钥匙带走回到入住的客房。当天,刘某就坐动车离开诏安。 之后,刘某重陷被逼债的“惨境”,这让他再次坚定了“做贼”的决心。6月13日,他再次来到诏安。第二天凌晨,刘某穿着女裙,戴上假发、眼镜、口罩,来到诏安的公司,先是进入刘老板的小车,将3张银行卡全部偷了出来。 接着,刘某到公司附近的一处银行自动取款机前。虽然刘某当时身着女装,但担心取款机上的摄像头会记录他的“罪行”,就打消了“取现”的念头,而是在ATM取款机上输入刘老板的相关个人信息,随后查询那些银行卡的余额。 查询结果让他大喜过望,刘老板的一张银行卡有200多万元,另一张有300多万元,还有一张有1000多元。最后,刘某折回公司,将3张银行卡放回原处。6月15日凌晨,刘某又一次来到公司老板的办公室,将之前偷走的汽车备用钥匙放回原处。 螳螂捕蝉 狠下决心 套现取款 当天,刘某再次离开诏安。然而,接下来几天里,依旧不停有人向他讨债,这让他下了狠心。 6月22日,刘某第三次回到之前的那家宾馆。他在客房里整整待了3天,他的“良知”和“心魔”一直在“战斗”。“良知”告诉他,悬崖下面就是“万丈深渊”,再往前走就是死路一条;“心魔”怂恿他,这一次无论如何,不要再犹豫,一定要把银行卡里的钱取出来还债。 6月25日凌晨,“心魔”终于战胜了“良知”,刘某再次扮成“女孩”来到公司,先是上楼拿了小车的备用钥匙,然后下楼打开刘老板的小车,最后拿走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那2张银行卡。 盗走2张银行卡后,刘某当天中午就回到了湖南省。之后,刘某不敢自己用银行卡取钱,而是找到之前认识的牌友杨某帮忙。 杨某追问刘某银行卡的来源,刘某骗杨某:“这两张卡是我老板的,老板和我都不方便取出来。”杨某没有答应刘某,但给了刘某一个手机号码,叫他试着联系号码主人庞某(另案处理),问庞某是否愿意帮忙取款。 彼时,刘某马上与庞某取得联系。 “为什么要找我帮忙?”庞某问刘某。 “这两张卡是我老板的,里面的钱都是见不得光的钱,是赃款,老板和我都不方便取出来。”刘某向庞某解释,并表态如果取出50万元后,就给1.5万元好处费。手头有点紧的庞某一时心动,想到可以获取高额手续费,于是答应了。 而刘某因为不敢直接把银行卡当面交给庞某,便在电话里告诉庞某那2张银行卡的密码,并约好交接银行卡的地点。 按照刘某要求的时间,25日当晚庞某准时来到约定地点取走银行卡。庞某取钱后马上打电话给刘某,告知其50万元已经取出。因为是通过POS机套现的,扣除套现手续费5000元后,剩下的钱共是49.5万元。 黄雀叼蝉 机关算尽 人财两空 完成刷卡套现的庞某意识到自己干了“傻事”,他想要把“烫手山芋”抛掉,就急急忙忙再打电话联系刘某,说那1.5万元的辛苦费也不要了,他把49.5万元放在一个黑袋子里,要把现金当面还给刘某。 然而,刘某怕当面拿钱会出麻烦,就一口拒绝庞某的提议,叫庞某耐心等他下一步的“指令”。 6月26日是刘某22岁生日,当天晚上,刘某到一个朋友开的小饭馆吃饭。其间,他向饭店老板说起要找个人帮他拿钱的事情,刚好一个男子庞某某(在逃)也在小饭馆喝酒。听闻刘某的事,庞某某称其愿意帮刘某取现金,但是要给他好处费。见此,刘某并未告知现金数额,只是说如果能帮忙拿到现金,就给2万元的报酬,庞某某满口答应下来。 有人帮忙取钱,刘某赶紧和庞某联系,告知庞某交接地点。庞某按照刘某的要求放好钱后,庞某某果然来到接货地点,把装着49.5万元的黑袋子拿走。 但是,结局令刘某瞪目结舌。当时,刘某远远跟着庞某某,本以为对方会依约交钱,却不料对方拿着黑袋子朝着刘某相反的方向越走越远,直到消失在茫茫夜色中。而刘某只能哑巴吃黄连,眼睁睁地看着嘴前的“蝉”,就这样被“黄雀”叼走了。 6月25日,庞某从POS机套现50万元的同时,刘老板的手机收到了刷卡提醒信息,他意识到有人动了他的银行卡,于是第一时间报警。 随后,诏安警方迅速立案进行侦查,于8月8日将刘某刑事拘留。8月21日,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刘某逮捕。10月20日,诏安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案移送诏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林保平 董沈煜 吴莹)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