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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需勇气 法律非儿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4日讯 厦门同安一男子感到经济压力过大,想去监狱里“躲一躲”,于是持刀抢劫了一网约车司机。得知自己获刑3年10个月后,他后悔不已。 父母催其共担房贷 小伙想去监狱“躲一躲” 赖某本是一名五金厂的职工,每个月都有五六千的收入,自己一个人生活也算比较惬意。2020年,赖某父母二人在老家购置了一套房产,要求赖某每个月出3000元帮忙一起还房贷。本就是“月光族”的赖某,一下就感受到了经济压力。 思来想去,赖某觉得自己根本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经济压力,便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想法。2020年10月,赖某先将工作辞掉,随后将父亲买给他的小轿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同时将支付宝花呗透支,借了近万元的网贷。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赖某到各种高消费场所消费,将身上所有存款挥霍一空。 在挥霍完存款后,为了逃避父母,赖某萌生了犯罪进监狱“躲一躲”的想法。 持刀抢劫网约车司机 被抓时正在钓鱼 2020年11月14日凌晨4时许,赖某叫了一辆网约车,行至同安双溪大桥时,赖某表示距离目的地还有一段距离,要求司机开上附近一条土路。趁着四下无人,坐在后座的赖某用左手勒住司机脖颈,将司机固定在座椅上,并扬言要抢劫。 司机奋力挣扎,想将赖某的手掰开。赖某担心控制不住司机,于是掏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小刀,将刀刃抵在司机的脖子上,逼迫司机将账户余额263元全部转给自己。为防止司机马上报警,赖某还要求司机修改手机支付宝密码、锁屏密码,将司机手机抢走并赶下车。在告知会将车辆停放在某停车场后,赖某驾车逃离现场。 逃离现场后,赖某先是驾车来到某足浴店,用司机的手机支付宝借呗消费674元。随后将车停到某停车场,把车钥匙及司机的手机放在车内,并拿走车内现金275元。紧接着,赖某按计划来到同安某池塘钓鱼,直至当日9时许被警方抓获。 获刑三年十个月 抢劫者后悔不已 “抢走手机和车子是不想司机那么快报警,因为我真的很喜欢钓鱼,所以想在被抓之前再钓最后一次鱼。”赖某供称,自己只想触犯法律到监狱里面服刑,逃避父母给的经济压力,并不想伤人,也没有将车子和手机变卖,而是都放在停车场里。 经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认定,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同安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听到判决结果后,赖某后悔不已:“我只想进监狱躲避一段时间,没想到抢劫罪这么严重。” 检察官说案 本案中把法律视作儿戏的赖某,终究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无论是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需要勇敢面对。 (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同检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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