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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调解纠纷———— 土地流转解纷的司法“清流” “两三年了,不给租金,也没法种地,大家心里急得很。” “法官,49亩地啊!我们老百姓靠土地生存,就想赶紧有个结果,了却这桩心事。” 4月4日,才踏入清流县里田乡田坪村草坪组,清流县人民法院干警就被村民们团团围住讲述着土地流转的不易,期盼法官可以帮忙解纷争、护春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土地流转引纠纷 庭前调解开好头 2014年,40多户村民将田坪村草坪组的49亩地租给某公司用于种植猕猴桃。后该公司将49亩地的承包权多次流转,最后由谢某接手。因承包面积与村民有纠纷,且谢某后期已不具备经营能力,共拖欠村民们土地租金7.2万多元。2022年11月21日,4户村民向清流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与谢某解除合同关系,由谢某支付3年所欠的土地租金,并在解除合同半年内恢复耕地原貌。 接到立案请求后,清流法院发现该案涉及农户达40多户,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群体性案件。法院干警立即前往案发地开展诉前调解,由于农户与某公司均不愿作出任何让步,现场调解未达到预期效果,清流法院遂于2023年3月1日正式立案。 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举行庭前会议,组织原、被告进行证据交换,对案件情况作深入探讨,明确诉请、审理对象、范围、证据等事项。会议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其中2户村民有调解意向,遂从法律政策和情感上双重疏导宽慰,引导双方本着平和、真诚的态度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2户村民撤回起诉。 诉非联动显成效 集体调解解心结 春耕时节,农时不等人。有了这2户村民成功调解的案例,清流法院随即开启诉非联动调解模式,联合田坪村两委干部、里田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乡贤调解员,到田坪村草坪组开展集中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联合多方发力,发挥各自优势化解症结,不断缩小各方的诉求差距,寻求最佳处理方案。承办法官还向村民介绍“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既可以短时间解决矛盾,又可以省去一笔诉讼费用,高效又便利”。村民们听后纷纷同意采用此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意向确定后,法官在村两委干部的带领下进行实地调查,挨家挨户询问,收集欠付租金农户信息,确保租户数据、亩数等信息的真实性。4月4日下午5点半,里田司法所将申请司法确认的材料准备完毕。顾不上吃晚饭,清流法院干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新鲜出炉的材料分发给40多户村民签字捺印,并详细告知各方当事人:“调解协议将送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调解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各方不得再主张其他权利。” 灯光照亮前行路 司法为民“不打烊” 达成调解意向后,在法官的主持下,谢某当天便向村民支付了拖欠的租金。对于行动不便、忙于务农的农户,法官提供上门服务。待全部农户签好字、拿到久违的欠款时,村里的夜晚已是一片宁静。 “这是我们的一块心病啊,土地荒置,既影响环境美观,也影响到我们的收益。多亏了法院,这下土地可以耕种,我们又有收成了。”一名农户拉着法官的手说道。 这是清流法院深入贯彻司法为民、促进纠纷精准化解的一个生动缩影。春耕时节是涉农案件多发期,清流法院坚持把公正与效率抓实抓好,以民生为本,紧紧围绕护春耕、促生产、惠民生开展工作。 该院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做到简化手续、优先受理、优先调解,减少群众诉累。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选聘乡贤担任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覆盖到村,打造“法官+乡镇调解员+乡贤评理员”模式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涉农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力护航粮食安全生产。同时,利用“灯光法庭”深入村组,开展《民法典》《土地承包法》等普法宣传,通过生动案例讲解,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指导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2年以来,清流法院诉前化解涉农纠纷80多件,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收效良好。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桂紫萍 李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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